以愛做任何事

by BRS21
2019-02-26


那時候,耶穌和他的門徒起身,經過加里肋亞;耶穌卻不願叫人知道。因為那時耶穌教訓他的門徒,給他們說:「人子將要被交在人手中,為人所殺;被殺以後,過了三天,他必要復活。」門徒卻不明白這些話,又害怕詢問他。
他們來到葛法翁,進到家裏,耶穌問他們說:「你們在路上爭論了什麼?」他們都默不作聲,因為他們在路上彼此爭論誰最大。耶穌坐下,叫過那十二人來,給他們說:「誰若想做第一個,他就得做眾人中最末的一個,並要做眾人的僕役。」遂領過一個小孩子來,放在門徒中間,抱起他來,給他們說:「誰若因我的名字,收留一個這樣的小孩,就是收留我;誰若收留我,並不是收留我,而是收留那派遣我來的。」

馬爾谷福音 9:30-37

收留一個這樣的小孩

收留一個這樣的小孩

我們每天或多或少與人爭論,誰先誰後、誰多誰少、誰好誰差、誰美誰醜,爭贏了會怎樣?可能只為一口氣,只為感覺自己比其他人好;實際上我們是怎樣,只有我們自己和天主知道。這段福音提醒我們做任何事情不要為了自己的利益去做,最重要是從心底的愛出發,以如何奉獻最好的自己給他人為樂,這才是我們活著的終向!

我們真的有獨一無二的技能和才能嗎?其實不需要憂慮,每人都一定有的是時間,每人每天有二十四小時,每星期有一百六十八小時,我們能抽出兩小時為教會服務嗎?我們能讓位給有需要的人而自己站著三十分鐘嗎?我們能放下手機陪伴家人十分鐘嗎?有很多事情是我們能做,而且做了以後沒有人感謝你、沒有人發現、沒有人欣賞,這些事才是最悅樂天主的事。聖德蘭修女曾這樣說:「做多少事,不重要;裡頭有多少愛,更重要。」即使你與人爭論時輸掉了,別怕,「天主愛你,你是天主的珍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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