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給你們這些聽眾說:「應愛你們的仇人,善待惱恨你們的人;應祝福詛咒你們的人,為毀謗你們的人祈禱。有人打你的面頰,也把另一面轉給他;有人拿去你的外衣,也不要阻擋他拿你的內衣。凡求你的,就給他;有人拿去你的東西,別再索回。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也要怎樣待人。若你們愛那愛你們的,為你們還算什麼功德?因為連罪人也愛那愛他們的人。你們善待那善待你們的,為你們還算什麼功德?因為連罪人也這樣作。你們若借給那些有希望償還的,為你們還算什麼功德?就是罪人也借給罪人,為能如數收回。但是,你們當愛你們的仇人,善待他們;借出,不要再有所希望:如此,你們的賞報必定豐厚,且要成為至高者的子女,因為他對待忘恩的和惡人,是仁慈的。你們應當慈悲,就像你們的父那樣慈悲。你們不要判斷,你們也就不受判斷;不要定罪,也就不被定罪;你們要赦免,也就蒙赦免。你們給,也就給你們;並且還要用好的,連按帶搖,以致外溢的升斗,倒在你們的懷裏,因為你們用什麼升斗量,也用什麼升斗量給你們。
路加福音 6:27-38

應愛你們的仇人,善待惱恨你們的人
我們常常說要對待別人慈悲,其實怎樣才算是慈悲呢? 幫助近人?施捨給路上的乞丐、捐助窮人、幫助弱勢社群?這樣便足夠嗎?
人們常說,「知恩不望報」,不是為因期待別人的回報,才做出助人的舉動。慈悲更甚者,是這種知恩不望報,是不計較受助的對象是否認識,或是要對自己不喜歡,甚至仇人也有同等的對待。我們真心能做到嗎?
願聖神帶領,使我們真正理解何是天主的慈悲,並能克服人的弱點,跟從天主的腳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