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年(瑪竇) 常年期第廿八主日:信仰有如參加喜宴嗎?

by 吳智勳神父
2020-10-11
常年期第二十八主日

依撒意亞先知書 25:6-10


斐理伯書 4:12-14,19-20


瑪竇福音 22:1-14


 今日福音中天國的比喻,其實是兩個比喻:一個是對猶太人說的,特別是當權的司祭長和民間長老;另一個可說是對我們這些基督徒說的。

 第一個比喻是說,天國是首先給猶太人的;猶太人先被邀請,這是很清楚的福音訊息。所謂僕人,可以代表歷代先知;不同年代天主派遣先知到來召請祂的子民,但他們拒絕了邀請,甚至出手殺害上主的僕人,而招至上主的懲罰。

 第二個比喻是天主把恩寵給了所有人。國王親自來巡視被邀請的人,那個沒有穿禮服的,可以代表那些仍保持著未入教前各種陋習、生活仍是充滿罪惡的人,他們最終仍要被捨棄,這是基督徒應該加以警愓的。我們接受了救恩之後,如果仍然停留在從前的陋習中,結果很可能跟第一批人一樣。

 讓我們再將這兩個比喻作進一步分析和反省。天國象徵天主的救恩,而救恩是一個喜訊,就好像婚宴一樣。一個人與新人的關係愈密切,愈能分享他們的喜樂。我們先老實問一問自己:天主的救恩、對基督的信仰,為我來說是否一件喜樂的事?我是喜樂地參與,還是無奈地跟隨呢?

 天國是天主的邀請,沒有人可以毛遂自薦。面對著這個邀請時,我們是否覺得榮幸呢?這便視乎我們認為這邀請是否值得參與。假如教宗訪問香港,教區安排了一個晚宴,讓教宗接見教友領袖,而你被邀參加,你是否會像比喻中人,寧願去耕田,去做生意,也不接受邀請,毫不珍惜接近教宗的機會?這很明顯地反映了:你的財寶在那裡,你的心也在那裡。

 耕田、做生意並非一件罪惡的事,那為何比喻中這些人與天國無緣?我們發覺有時並非生活中的罪惡將天主轟走,而是人輕重不分,不懂分辦價值的重要,讓次要的東西佔據了自己的心,反而把最重要的東西放在無足輕重的位置。就像比喻中的人,不曉得救恩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我們不妨自問:我也是優次不分嗎?我是否讓財富的喜樂、名譽地位的喜樂佔據了,而不稀罕來自天主、來自信仰的喜樂呢?

 我們也應反省:接受了救恩之後,我們有否以生活去回應?這便是故事中沒穿禮服的意思。不要為這人呼冤,這人匆忙中被拉去赴宴,那有機會穿禮服?其實,中東的風俗中,主人備有禮服,讓客人借穿的。故事中國王質問時,那人無言以對,顯示自己理虧。這個比喻,有連消帶打的作用,先指斥猶太人拒絕天主的邀請,同時亦警告接受了邀請的基督徒不要自滿,被召只是開始,還需在生活上結果實來回應,否則結果還是一樣。

 讓我們再一次反躬自問:基督的信仰為我是一件喜樂的事嗎?基督的信仰為我是一件重大的事嗎?有沒有被其他東西遮蓋了的危險?接受了基督信仰後,我有哪些地方改變了?

過往的同一聖言反思

其他文章

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