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是需要實踐

by BRS21
2020-05-11


接受我的命令而遵守的,便是愛我的人;誰愛我,我父也必愛他,我也要愛他,並將我自己顯示給他。猶達斯──不是那個依斯加略人──遂問他說:「主,究竟為了什麼你要將你自己顯示給我們,而不顯示給世界呢?」耶穌回答說:「誰愛我,必遵守我的話,我父也必愛他,我們要到他那裏去,並要在他那裏作我們的住所;那不愛我的,就不遵守我的話;你們所聽到的話,並不是我的,而是派遣我來的父的話。我還與你們同在的時候,給你們講論了這些事;但那護慰者,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派遣來的聖神,他必要教訓你們一切,也要使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 」
若望福音 14:21-26

愛

提到「愛」,我們很容易想到:父母之愛、夫婦之愛、兄弟姊妹之愛、朋友之愛等等。當然,這些愛確是我們在生命中時常渴求的。然而,大家有否想到,要得到這些愛,背後又是甚麼意思呢?何以有此問題?事實上,在現今事事講求回報,人與人之間就會將愛簡單化,甚或認為愛只是一種感覺,甚至成為交換的條件,卻看不到內裏的真諦。

今天福音中,耶穌給門徒對愛下了一個非常重要的定義,就是「誰愛我,必遵守我的話,我父也必愛他。」(若14:23) 這句話當中有甚麼意思?

我們不妨從「富少年」(瑪19:16-22)的故事中,可看到耶穌所指的愛是甚麼一回事。筆者所任教的學校校訓:忠誠勤樸,敬主愛人,正是提醒同學們常懷有的心態,就是在生活中,要時刻緊記「愛」是需要實踐,正如耶穌提醒富少年要得到永生,就要變賣了自己所有的,施捨給窮人,才可得到天上的寶藏。(瑪19:21)因此,愛再並不只是流於口號,而是必須藉着生活實踐,方能體會天父的愛。

天父,祢的愛子耶穌基督,為了滿全祢對人類的愛,甘願交出了生命。求祢也使我們不會忘記這份致死的愛,並效法基督,在別人身上實踐這份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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