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當全心、全靈、全意、全力愛上主,你的天主。」

by BRS21
2017-06-08


耶穌回答說:「第一條是:『以色列!你要聽!上主我們的天主是唯一的天主。
你應當全心、全靈、全意、全力愛上主,你的天主。』第二條是:『你應當愛近人如你自己。』再沒有別的誡命比這兩條更大的了。」那經師對耶穌說:「不錯,師傅說的實在對:他是唯一的,除他以外,再沒有別的:應以全心、全意、全力愛他,並愛近人如自己,遠超過一切全燔祭和犧牲。」耶穌見他回答的明智,便對他說:「你離天主的國不遠了。」從此,沒有人敢再問他。

馬爾谷福音 12: 29-34

愛上主

愛上主

在讀福音時,我遇到耶穌講話的部份,我都特別留心,我特別留心耶穌用到應該這兩個字時之後的說話。這段福音,耶穌說,『你應當全心、全靈、全意、全力愛上主,你的天主。』連續用了四個全字,可見耶穌很重視全。甚麼是全呢? 全心、全靈、全意、全力,換句話說,是百分之一百。不容有半分的遺漏和剩餘。

對於一些信仰根基未深的教友來說,最常見的問題是,他們仍然是半信半疑。很難要求他們全部相信,全心投入。他們有很多問題想問,他們尤其是喜歡知道他們的信仰以外的事物,或是與信仰的教義不同的說法,是否也應多些了解。到了這刻,耶穌基督這句說話,便很管用了。只要我們全心、全靈、全意、全力愛上主,你的天主,我們便不會容許我們花時間在不愛上主的事情上。多想如何去愛上主,少想其他事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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