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與「舊」

by BRS21
2019-09-06


那時候,法利塞人和經師對耶穌說:「若翰的門徒屢次禁食,行祈禱;法利塞人的門徒也是這樣;而你的門徒卻又吃又喝!」耶穌回答說:「伴郎與新郎在一起的時候,你們豈能叫他們禁食?但日子將要來到,當新郎從他們手中被劫去時,在那些日子,他們就要禁食了。」他又對他們講比喻說:「沒有人從新衣服上撕下一塊作補釘,補在舊衣上的;不然,新的撕破了,而且從新衣上撕下的補釘,與舊的也不相稱。也沒有人把新酒裝入舊皮囊的;不然,新酒要漲破皮囊。酒要流出來,皮囊也破了﹐所以新酒應裝入新皮囊。也沒有人喝著陳酒,願意喝新酒的,因為他說:還是陳酒好。」
路加福音 5:33-39

補釘

補釘

在福音的記述中,雖然耶穌曾公開表示,祂的出現,不是來廢除法律,而是要使《梅瑟法律》得以成全。(瑪5:17-18)但是,耶穌同時也清楚闡釋「新」與「舊」兩者的關係和分別。今天福音片段正是講述耶穌對禁食的新觀點。

誠然,按照猶太人的傳統,禁食是他們歷代祖先傳下來的習俗,且非常重視。他們由原先梅瑟的法律規定在每年七月十日的「贖罪節」那一天(肋16:29;23:27;戶29:7;宗27:9),必須進行禁食。在充軍後,便開始發展到每年四、五、七和十月的一天,都要禁食,為的是要紀念聖殿的破壞(匝7:3,5;8:9)。經過幾百年後,到了耶穌時代,他們已把禁食變成「例行公事」,卻失去原來的意義。因此,當耶穌的門徒被質疑為何不守禁食的規矩時,耶穌的回應非常清楚地指出「新法律」的精神所在。(路5:34-35)

時至今天,天主教徒每年仍有兩次禁食的習慣:聖灰瞻禮和耶穌苦難日。不過,我們又以甚麼的心態去實踐禁食的精神呢?香港教區因着近日社會所發生的事情,鼓勵信眾逢星期五透過禁食、祈禱來提醒自己,我們又如何面對呢?

主,耶穌,請垂憐我們,並讓我們真正明白應怎樣遵行祢給我們的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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