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向他們說「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他的血,在你們內,便沒有生命。他的門徒中有許多聽了,便說:「這話生硬,誰能聽得下去?」耶穌自知他的門徒對這話竊竊私議,便向他們說:「這話使你們起反感嗎?那麼,如果你們看到人子昇到他先前所在的地方去,將怎樣呢?使生活的是神,肉一無所用;我給你們所講論的話,就是神,就是生命。但你們中間有些人,卻不相信」。原來,耶穌從起頭就知道那些人不信,和誰要出賣他。所以他又說:「為此,我對你們說過:除非蒙父恩賜的,誰也不能到我這裏來。」從此,他旳門徒中有許多人退去了,不再同他往來。於是耶穌向那十二人說:「難道你們也願走嗎?」西滿伯多祿回答說:「主!惟你有永生的話,我們去投奔誰呢?我們相信,而且已知道你是天主的聖者。」
若望福音 6:53,60-69

這話生硬,誰能聽得下去?
「這話生硬,誰能聽得下去?」於是有很多門徒離開了耶穌,只剩下那十二人。讓我聯想起每年復活節都有很多人高高興興地去領洗,一星期之後會參與感恩祭的不過一半,一年後仍在聖堂見到的不到二成。基督的訓誨真那麼生硬嗎?為什麼又要領洗?原因有很多,也有不同案例不同原由,很難簡單作單一理由來判案定斷。既然有那麼人領了洗而又不信,於是有人便忽發奇想地問領洗有用嗎?領了洗也會不信,也會犯罪,也不確保升天堂,領洗有其需要嗎?
先不從神學或教會訓導來回應,我們嘗試從經驗著手。聖洗聖事是一份禮物,一份天主白白賜予的禮物,而且是祂在當天親身臨在領受的人心中。禮物是收了,天主的承諾是確定了。禮物所帶來的喜悅的長久,視乎收禮物的人認真的態度。就如有人可珍惜陪伴長大的,由父母送贈的枕邊小布偶或手巾,而且現仍嗅到其芳香。也有如寵壞的小孩,不懂珍惜剛收到的禮物,只開心在收到那一刻,然後不再拿出來玩。不是禮物本身不能帶出歡悅,而是收者不想與祂建立關係。但是領洗的恩寵就不止於此。我們就如正在看電影,現只在中間一段,故事因此而如何發展下去仍未知。如聖經中所描述的掃祿歸化,右盜最後的懺悔認主與主耶穌基督相偕入天堂,都是始料不及。天主總是仁慈,緩於發怒,常給人機會悔改回歸。其實,有很多冷淡教友在一些機緣之下,回想起或因教友身份重回慈愛教會懷中成為積極份子。所以我們應懷著信心地為各已領洗的教友祈禱。
仁愛的天父,希望在我們領洗時,祢烙在我們心中的信仰之印,讓我們想起與祢的關係,走向祢的懷抱。我們為此而祈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