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伯多祿前來對耶穌說:「主啊!若我的弟兄得罪了我,我該寬恕他多少次?直至七次嗎?」耶穌對他說:「我不對你說:直到七次,而是到七十個七次。為此天國好比一個君王,要同他的僕人算賬。他開始算賬的時候,給他送來了一個欠他一萬「塔冷通」的,因為他沒有可還的,主人就下令,要他把自己和妻子兒女,以及他所有的一切,都變賣來還債。那僕人就俯伏在地叩拜他說:主啊!容忍我吧!一切我都要還給你。那僕人的主人就動心把他釋放了,並且也免了他的債。但那僕人正出去時,遇見了一個欠他一百「德納」的同伴,他就抓住他,扼住他的喉嚨說:還你欠的債!他的同伴就俯伏在地哀求他說:容忍我吧!我必還給你。可是他不願意,且把他關在監裏,直到他還清了欠債。他的同伴見到所發生的事,非常悲憤,遂去把所發生的一切告訴了主人。於是主人把那僕人叫來,對他說:惡僕!因為你哀求了我,我就免了你那一切的債;難道你不該憐憫你的同伴,如同我憐憫了你一樣嗎?他的主人大怒,遂把他交給刑役,直到他還清所欠的一切。如果你們不各自從心裏寬恕自己的弟兄,我的天父也要這樣對待你們。」
耶穌講完這些話以後,就離開加里肋亞,來到約旦對岸的猶太境內。
瑪竇福音 18:21-19:1
寬恕別人因難嗎? 很難。不過,我們人人都有機會犯錯。我們人人都希望得到別人的寬恕,這是事實。你問問自己,有沒有試過無意中得罪了人呢? 若果我們得到對方的寬恕,我們是否覺得很開心呢?如果是的話,我們又為甚麼這樣吝嗇,不去寬恕得罪過我們的人呢?
原來,寬恕是這樣簡單。天主創造我們時,原來就是要我們彼此寬恕。彼此寬恕原來比彼此相愛更容易實行。我們不需要做甚麼額外的工夫,我們只需要不做一些事,或不去想一件事,我們便可以做到,想來又是多麼便宜的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