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聖經 – 不要讓我們陷於誘惑

by Rosa Tse
2017-12-20

誘惑從何而來?誘惑來時如何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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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們繼續《打開聖經》。接著上次往下講,《瑪竇福音》第六章,耶穌教給我們的祈禱,我們稱為《天主經》。今天我們講的是這七個祈求中的第六個:「不要讓我們陷於誘惑。」

那麼什麼是誘惑?誘惑與考驗不同。考驗是一個人在成長的過程中,要經歷的一些困難,一些試煉,使人能夠成長得更加成熟,是一個人成長過程中所必然要經歷的。但是誘惑卻不同,誘惑是引人犯罪。所以雅各伯在他的《雅各伯書》第一章裡特別講到,他說:天主不誘惑人。天主不引誘人犯罪,講的就是這個意思。你會問那麼我們人為什麼會犯罪呢?人受到誘惑會犯罪,主要說來誘惑來自三方面,一個是來自我們自己,我們自己的私慾偏情;第二是來自於我們所生活的周圍的世界,這個世界的世俗價值觀念;還有第三是來自魔鬼的謊言。

先講第一個,來自人自身的私慾偏情。比如說我們心裡有貪婪,想佔一點便宜的時候,我們就會做一些決定、做一些事情,反而使我們自己被人騙了,上當受騙。再比如有的時候是因為我們很驕傲,中國人有句常說的話「驕傲使人失敗」,最後我們自然會導致失敗。再比如有的時候是我們自己的生活上,我們生活上缺乏節制,這樣的話也會帶來很多的惡果。這一類誘惑是來自我們自身的。

第二類誘惑是來自我們所生活的這個世界,世俗的觀念。世俗的觀念讓人覺得什麼什麼重要,什麼什麼好,我們自覺不自覺地就要去跟別人攀比,別人有的,我也要有。比如說財富和名利,而且為了自己能夠達到、能夠擁有,甚至於會不擇手段。這些誘惑也會引我們犯罪,也就是違背天主教導的事。

總體來講,這些誘惑,不管是來自自身的,還是來自這個世界的,基本上可以歸納為一點,哪一點呢?在我們所生活的,有關的周遭世界,大概有兩種關係。一種關係是「為我所用」,有的東西是為我所用的,還有的不是為我所用,而是「為我所愛」的。在我們的這個世界裡,天主給我們許多生活在這個世界上所需要的東西,物質的、精神的、很多的東西是為我所用的。我們用天主所創造的、所提供給我們的,所有衣食住行的東西,是為我所用的,用來做什麼呢?用來完成一件事。什麼事?就是愛天主和愛人。我們和天主的關係,和周圍人的關係,是愛的關係,不是用的關係。

很多時候,當我們受到引誘、進而犯罪的時候,往往是把這關係顛倒了。我們把應該是「為我所用」的東西變成了「為我所愛」的。我們愛各種物質上的東西,不管是金錢、財富、或者其他各種各樣的東西,為我所用的東西變成了為我所愛;相反,卻把我們應該去愛的,變成了為我所用的。我們不光想利用人,有的時候甚至還想利用天主。這就使得我們整個人與周遭的關係,與天主的關係,與人的關係,被扭曲了。

還有第三類誘惑,就是魔鬼的誘惑。魔鬼的誘惑只有一個目的,那就是引人遠離天主。一旦我們開始遠離天主,魔鬼就希望我們走得越遠越好,離天主越來越遠,這是魔鬼的伎倆。我們知道天主已經賜給我們人足夠的能力去戰勝一切誘惑。就好像在《舊約》裡,天主對那個殺死他的弟弟的加音說的,天主對他講說:「罪惡伏你的門前,但是你要制服它。」(創4:7 )所以,天主給了人能力去克服一切的誘惑。雖然如此,我們都知道,有一句話,講的非常的中肯:「誘惑來到的時候,對誰都不易。」

所以,耶穌教給我們這一個祈求說,「不要讓我們陷於誘惑」。當我們祈禱的時候,我們是向天主開放,將我們的心向天主開放,祈求天主給我們那一份天主要給我們的聖神,使我們能夠因著聖神而有辨別是非的智慧,同時也有剛毅不屈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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