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修話語】常年期第二十四主日 – 何庭耀神父

by Kenny Cheng
2020-09-12

這個周末,教會慶祝常年期第二十四主日,今天福音來自瑪竇福音十八章二十一至三十五節。第十八章之前提到如何對付得罪我們的教會成員,伯多祿在後端問耶穌要寬恕罪人多少次,被耶穌回答說:「不是七次,而是七十七次。」祂說比喻,君王曾有僕人欠他六千萬日人工,叫他販賣自己全家人還債。僕人苦苦哀求,動了主人之心,使他寬恕所有債。但僕人見到欠他一百日人工的僕人同伴,就捉著他叫還債。但那為僕人同樣求他時,原本僕人並非寬恕他,把他投進監獄直到債務還清為止。僕人同伴們憤怒地告訴主人聽,把原本僕人投進監獄。當我們犯罪,向天主欠的債務很龐大,因為得罪了無限的天主,只有耶穌寶血能清除我們罪債。我們近人如同欠原本僕人的同伴:連天主都寬恕了我們龐大的罪了,我們豈不能寬恕欠自己更少的近人呢?當我們不寬恕別人之時,天神與聖人會悲憤地在天主前控告我們。天主經有「求祢寬恕我們的罪過,如同我們寬恕別人一樣。」這句,很清楚提醒我們:不願寬恕別人者,就封閉了自己於接受天主的寬恕。我們有時被別人傷害得嚴重,但寬恕不在於情感,而在於意向。只要用意志及祈禱希望人好、能認錯、悔改,已是寬恕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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