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祿家書】羅馬書 Ep 25 – 羅15:14-33

by Keith Fung
2025-02-15

25)羅15:14-33 保祿的傳教大計,傳福音直到西班牙的願望
14我的弟兄們,我本人深信你們是充滿善意,滿備各種知識的,並能彼此勸勉。15 我給你們寫信未免有些大膽,不過我只想喚起你們的回憶,因為天主賜給了我恩寵,16 使我為外邦人成了耶穌基督的使臣,天主福音的司祭,好使外邦人經聖神的祝聖,成為可悅納的祭品。17所以對於事奉天主的事,我可以在耶穌基督內誇口,18 因為我不敢提及別的,只說基督藉我,以言語,以行動,藉著奇蹟、異事的能力和天主聖神的德能,所作的使外邦人歸順的事,19 以致我從耶路撒冷及其四周,直到依里黎苛,傳遍了基督的福音;20 並且專在沒有認識基督的地方傳佈福音,引以為榮,免得我在別人的基礎上建築,21如經上記載的:『那些關於他沒有得到傳報的人,必要看見;那些沒有聽說過的人,必要明瞭。』22 這就是我屢次被阻延,不能到你們那裡去的原故。23 但如今在這一帶再沒有可傳的地方了,而且多年以來,我就有到你們那裡去的心願, 24 所以當我往西班牙去的時候,我希望中途能見到你們,得以稍微滿足我見你們的心願,然後由你們送我上道。25 不過,現在我要起身往耶路撒冷去,為供應聖徒,26因為馬其頓和阿哈雅人,甘心樂意為耶路撒冷的貧苦聖徒捐了一筆款項;27 說他們甘心樂意,其實他們是欠他們的債。因為外邦人既分沾了他們的神恩,也就該在物質上扶助他們。28所以我一辦妥了這事,向他們交代了這項捐款以後,便要路過你們那裡,往西班牙去。29 我知道,我去你們那裡,必要滿帶基督的祝福而去。30 弟兄們!我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並因聖神的愛,請求你們,以你們為我在天主前的祈禱,與我一起奮鬥,31 使我脫免在猶太地不信者的手,並使我帶到耶路撒冷的款項,得蒙聖徒悅納。32 這樣,可使我照天主的旨意,高興地到你們那裡去,同你們一起稍微休息。33願賜平安的天主與你們眾人同在!阿們。

❖本書信的正文,至上段15:1-13已告結束,以下15:14-33是報告他的行程計劃。保祿既蒙召為「外邦人的宗徒」(11:13),就願意以福音來感化一切外邦民族,使他們盡成為獻於天主,蒙天主悅納的祭品。如今東方的傳教事業已告一段落,他自以為必須到極西方的西班牙去傳揚福音,並願以羅馬為他未來傳教的大本營,以實現他多年來的計劃。

❖「你們是充滿善意,滿備各種知識的,並能彼此勸勉」(14)──按稍後的20節所說,保祿不往基督的聖名已經傳到的地方去宣講福音,羅馬既然是基督的聖名已經傳到的地方,那麼他為什麼現在給羅馬人寫信,並說明要到他們那裡去呢?他之所以如此決定的原由,因為他是「外邦人的宗徒」(參看迦2:7-10)。因著這種職位,凡是外邦人的教會都在他傳教的範圍以內。故此,雖然他對羅馬的信友很滿意,因為知道他們是「充滿善意,滿備各種知識」,並且也知道應該怎樣「彼此勸勉」,可是他認為把這些道理向他們再提說一下,總是有益無害的。

❖「使我為外邦人成了耶穌基督的使臣,天主福音的司祭,好使外邦人經聖神的祝聖,成為可悅納的祭品」(16)──保祿用屬於司祭和祭獻的術語,描寫自己宗徒的職任。這句話的意思不外是:如同司祭用祭物去祭獻天主,同樣,他把歸依基督的外邦人,當作祭品祭獻天主。也許猶太人要問,祭獻天主的祭品,該是純潔無玷的,外邦人是不是純潔無玷的呢?保祿認為:他們是純潔無玷的,因為天主聖神祝聖了他們,並住在他們心內,使他們成了可悅納的祭品(8:5-9)。

❖「對於事奉天主的事,我可以在耶穌基督內誇口⋯⋯」(17)──保祿在3:27嚴禁人為了得到成義而「誇口」,但他在基督內,並因基督藉他所行的事常常自誇(格前15:31;格後1:12; 7:4; 11:10-17等)。其實,他的宗徒事業一一證明他是忠於職守。他的所謂「誇口」其實是在讚頌天主藉他這軟弱的工具所完成的大事,即他在18節所說的:

❖「我不敢提及別的,只說基督藉我,以言語,以行動,藉著奇蹟、異事的能力和天主聖神的德能,所作的使外邦人歸順的事」(18)──這些宗徒的事業是「以言語」,即宣佈福音,「以行動」,即救助人靈的事;現在他親自述說這些工程是什麼,是由誰而來,是為何而作。這些工程是「奇蹟、異事、能力」即超過人力的奇能,是由天主聖神藉著他而實行的,目的是為使外邦人歸依基督(1:5)。

❖「我從耶路撒冷及其四周,直到依里黎苛,傳遍了基督的福音;並且專在沒有認識基督的地方傳佈福音,引以為榮,免得我在別人的基礎上建築⋯⋯」(19-21)──這些偉大的傳教工作,他並沒有行在一個偏僻的地方,而是從「耶路撒冷」到「依里黎苛」(Illyricum),即是從教會的發源地,直到羅馬帝國東北最遠的一省,所以能說沒有一省,沒有一個大都市,不是經過他,或經過他的助手,傳了「救恩之道」的(宗13:26)。他傳教的事業如此迅速發展,是因為他總不願使自己的工程「在別人的基礎上建築」,即不在別人宣講福音的地方去宣講福音;反之,他常往那尚未聽到主名的地方去宣講福音(迦2:9)。他覺得這種傳教的方法,才全合天主的聖意。故此他依據希臘通行本引用了依52:15「那些關於他沒有得到傳報的人,必要看見;那些沒有聽說過的人,必要明瞭」(21),似乎願意說明,只有照這種方法作去,才可以使古先知的這句話得以應驗。

❖「但如今在這一帶再沒有可傳的地方了,而且多年以來,我就有到你們那裡去的心願」(23)──上述依撒意亞先知的話,在東方算是應驗了,但在西方還沒有應驗,身為外邦宗徒的保祿,渴望在自己逝世以前到西方去傳揚耶穌的聖名。當時最西邊的一個國是西班牙,因此他決定要往那裡去。他似乎有意要從西班牙「周遊」(19)到羅馬,用一種鉗形的攻勢,使西方的異教民族全部歸依基督。羅馬是他這次長途傳佈福音的自然根據地,格林多、厄弗所……都太遠,而充滿傳教精神的安提約基雅更遠。所以保祿要到羅馬去,是為認識羅馬教會,決意在那裡建立他未來傳教的大本營。

大概他在開始傳教時就有意,有一天要到帝國的京都去,且在厄弗所對這種志願已有所表示(宗19:21;羅1:10-11)。可是直到現在東方的傳教事業阻止著他實現這種願望,然而他現在準備往西方去,願意路過羅馬,能見到那裡的教會,滿足他的願望,並按照他傳教的方法,得幾位羅馬的信友送他到西班牙去。後來他確實到了羅馬,但不是在那一年(公元58年),而是在四年以後(公元61年),並且還是身帶鎖鏈,以基督的欽差身份而去的(弗6:20)。不過當時對這未來的命運,為他如今還是一個未解的謎。

❖ 保祿借助羅馬和平(Pax Romana)和帝國境內完善的交通網絡,走遍了大半個羅馬帝國,曾涉足的地方不下於一百萬平方公里,比整個中國還要遼闊。帝國東方(敘利亞及巴力斯坦)的羅馬大道,在保祿時代尚未完全開發,要到圖拉真皇帝(Trajan 98-117)時代才有完善的道路網,因此保祿傳教的地區,大部分在今日希臘和土耳其地區。

保祿在十數年間,作了三次傳教旅程,大約走了二萬公里,主要是經陸路穿越安納托利亞(Anatolia:基里基雅Cilicia、迦拉達Galatia、亞細亞Asia)和希臘(Greece:馬其頓Macedonia、阿哈雅Achaia),走在沿古代路線所建的羅馬大路上,但他間中也走海路,但多是緊貼海岸而行。這些精心設計和修築的羅馬道路,主要目的是以最快速度、在最平直的路上行軍,但間接促進了商貿的發展,因為軍隊和大路保障了旅程的安全,也便利了基督宗教的傳播。

保祿長途跋涉期間,正是羅馬帝國的繁榮時代,愈來愈多商人和旅客使用道路。馱畜(主要是驢子或騾子)、載滿貨物的牛車,以及各式各樣的車輛在路上往來,從道路磨損的情況,可知當時的交通非常繁忙。然而,除騎兵外,只有少數人騎馬,因為當時仍未發明馬鐙,馬鞍又非常簡陋,騎馬令人疲憊和不舒適。儘管可以馱畜或轎輿代步,大多數旅客都是徒步上路的。保祿傳教時大抵是徒步往來的,他每天步行約二十至三十公里,沿途投宿客棧或朋友家中,或者在好天氣的日子裡露宿戶外。

與保祿有關的人也屢次長途跋涉,例如原籍黑海的本都(Pontus),從事製作帳幕的阿桂拉和普黎史拉兩夫婦,先遷往羅馬,再移居格林多(宗18:2-3),後來又陪同保祿遷居厄弗所(宗18-19)。保祿也打發自己的助手弟茂德和厄辣斯托由厄弗所到馬其頓去(宗19:22)。他們走的都是陸路。

保祿的大部分旅程都是徒步完成,但他也多次乘船來往愛琴海兩岸和敘利亞及猶太等地(參看宗13:4,13; 14:25-26; 16:11; 17:14-15; 18:18-22; 20:3-6,13-17,38; 21:1-8),而且他也是經海路由凱撒勒雅被押解至羅馬受審,途中更充滿驚險刺激的情節(宗27-28)。海路雖然比陸路快捷,但由於海盜依然在某些水域肆虐,加上不測的天氣,因而也較為危險。即使在夏季,在外海航行也是難以預測的。

保祿以傳揚福音為己任。他自稱為「蒙召作宗徒,被選拔為傳天主的福音」(羅1:1)。他感到一種內在的催迫,令他不能不傳福音,「我若傳福音,原沒有什麼可誇耀的,因為這是我不得已的事;我若不傳福音,我就有禍了」(格前9:16)。這股催迫力來自基督:「因為基督的愛催迫著我們」(格後5:14)。

❖「不過,現在我要起身往耶路撒冷去,為供應聖徒,因為馬其頓和阿哈雅人,甘心樂意為耶路撒冷的貧苦聖徒捐了一筆款項」(25-26)──保祿認為現在是滿足他素日願望的大好機會,只要他先去到耶路撒冷,把馬其頓和阿哈雅兩地信友為耶京「貧苦聖徒」所捐的款項交代清楚,順便在耶京過一次五旬節,然後上船往帝國的京都去。關於這「一筆款項」,他非常重視,深願這項獻儀能成為猶太信友和外邦信友同心合意的媒介(格前16:1-5;格後9章;宗24:17)。並且他認為外邦信友對猶太信友,應有這項互通有無的責任,因為外邦信友沾了猶太信友的神恩,猶如「欠他們的債」(27),所以猶太信友有接受外邦信友物質援助的權利(參看迦6:6;格前9:14)。

❖「我要路過你們那裡,往西班牙去」(28)──保祿再表示他要往西班牙去的意思。究竟四年後他是否真到了西班牙,學者的意見仍不一致,但真到西班牙之說比較可信,因為有兩種極古的文獻提及此事,即慕辣托黎目錄(Muratorian Canon)和聖克萊孟(St. Clement of Rome)書信。不論保祿到過與否,但在往西班牙去以前,他必要經過羅馬,還要給羅馬信友「滿帶基督的祝福」(29;參看1:11-12),即謂耶穌的各種神恩。他心中感覺到自己與羅馬的信友是團結一致的,深望自己和耶路撒冷的信友也能這樣才好!因為在耶京信友們對他懷疑不滿(宗21:17-26),不信者還要設法殺害他(宗21:27-29)。

❖「弟兄們!我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並因聖神的愛,請求你們,以你們為我在天主前的祈禱,與我一起奮鬥」(30)──保祿請羅馬的信友,為他熱切祈禱,並且還是用了一句十分有力的語調說出,要羅馬的信友和他一起在天主台前「奮鬥」(sunagwni,sasqai – sunagōnisasthai < syn + agōnizomai, cf. agony),就如雅各伯在雅波克渡口曾與那奧妙的天使徹夜格鬥,或如主耶穌在山園中(瑪26:42;路22:44)在他天父台前懇切的祈禱一般。他要這樣祈禱的目的是願意能夠脫離耶京不信者的毒手,並使他帶來的款項得蒙耶京信友們的悅納(31)。 ❖「願賜平安的天主與你們眾人同在!阿們」(33)──「平安」(eivrh,nh - eirēnē || ~wOlv' - shalom)一詞是本書信中再三重彈的主調(5:1,10-11; 8:6等)。這超性的平安是主耶穌的恩賜(若14:27),也是天父經過耶穌賞賜給世人的恩惠(弗2:14)。本書的結尾語表示宗徒向信友們所能祝頌的,也只是願他們常獲享這最高尚的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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