猶太人又拿起石頭來,要砸死他。耶穌向他們說:「我賴我父給你們顯示了許多善事,為了那一件,你們要砸死我呢?」猶太人回答說:「為了善事,我們不會砸死你;而是為了褻瀆的話,因為你是人,卻把你自己當作天主。」耶穌卻向他們說:「在你們的法律上不是記載着:『我說過:你們是神』麼?如果,那些承受天主話的,天主尚且稱他們為神──而經書是不能廢棄的──那麼,父所祝聖並派遣到世界上來的,因為說過:我是天主子,你們就說:你說褻瀆的話麼?假使我不作我父的工作,你們就不必信我;但若是我作了,你們縱然不肯信我,至少要信這些工作,如此你們必定認出父在我內,我在父內。」他們又企圖捉拿他,他卻從他們手中走脫了。耶穌又到約但河對岸,若翰先前施洗的地方去了,並住在那裏。有許多人來到他那裏說:「若翰固然沒有行過神跡,但若翰關於這人所說的一切,都是真的。」許多人就在那裏信了耶穌。
若望福音 10:31-42
今日福音描述兩群民眾截然不同的反應。一群要砸死耶穌,因祂明認自己是天主子,而遭譴責為褻瀆,但他們確認耶穌曾在他們中行了善事,應包括治病神跡(這只有天主派遣祝聖的人才能做)。他們想相信誰?另外一群民眾因「若翰關於這人所說的一切,都是真的」就「信了耶穌」,而若翰沒有行過神跡,相信耶穌也沒有。究竟人憑什麼去相信?
信與不信全是人的自由意志,也可說是人的基本的抉擇 (Fundamental Option)。有人因大病得治癒後才大胆放心去信;有人因在浩瀚有序的宇宙中,看到愛人的創造者而信;有人因身邊基督徒的德行而信……。無論是怎樣的理由,我們只需祝福找到真主的兄弟姊妹,盡已力行稱當的天主子女生活。因那原由誰會信,不是我們所要關注,而是他們接受天主的邀請的相遇。
主,希望更多未發現祢的邀請人,早些發現並回應。也讓我們這群子女盡好本份讓天國臨現在世使其他兄弟姊妹知道回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