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判斷別人

by BRS21
2019-10-16


那時候,耶穌向法利塞人說:「禍哉,你們法利塞人!因為你們把薄荷、茴香及各種菜蔬捐獻十分之一,反而將公義及愛天主的義務忽略過去:這些固然該作,那些也不可忽略。禍哉,你們法利塞人!因為你們在會堂裏愛坐上座,在街市上愛受人致敬。禍哉,你們!因為你們就如同不顯露的墳墓,人在上面走過,也不知道。」有一個法學士回答耶穌說:「師傅,你說這些話,連我們也侮辱了。」耶穌說:「禍哉,你們這些法學士!因為你們加給人不堪負荷的重擔,而你們自己對這重擔連一個指頭也不肯動一下。」
路加福音 11:42-46

侮辱

侮辱

「法學士回答耶穌說:『師傅,你說這些話,連我們也侮辱了。』」,耶穌的回答是:「禍哉!」
當我們指罵某人的時候,有時我們會說別人「有禍了」、「魔鬼」之類,所有人也知道這些是比喻及類比,即是參照我們現在對惡的認識,估計那些是惡之行為,例如:驕傲、妒忌、撒謊、煽惑、否定真理、傷害他人等等。因此,所有擁有靈魂的人,以本質而論,沒有任何一個是惡;以天主教的言語表達的話,人無論有沒有宗教信仰,也是天主按自己的肖像及模樣而做成的,天主的律法在生命誕成的一刻,就已經刻在人心之上,人自己理應有能力辨清哪些是天主願意的、哪些是由惡煽動的。所以套用在最近香港的一連串事件中,無論任何立場,行為上有惡的特質,也就是「禍哉」,不是以立場、角色、職務、甚至置身事外而分辨,而是以有沒有辨認耶穌的說話作準繩。故此,當任何一個人犯錯,在惡的煽動下作出錯誤的抉擇或行動時,原祖父母的敘述再一次提醒我們,天主是會給予改正機會的。任何人也可能已經犯下了大大小小不同的錯誤,大家應該不停反思及改正,免受惡的煽惑,才是真正的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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