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國好像一個家主,清晨出去為自己的葡萄園僱工人。他與工人議定一天一個『德納』,就派他們到葡萄園裡去了。約在第三時辰,又出去,看見另有些人在街市上閒立著,就對他們說:你們也到我的葡萄園裡去罷!凡照公義該給的,我必給你們。他們就去了。約在第六和第九時辰,他又出去,也照樣作了。約在十一時辰,他又出去,看見還有些人站在那裡,就對他們說:為什麼你們站在這裡整天閒著?他們對他說:因為沒有人僱我們。他給他們說:你們也到我的葡萄園裡去罷!到了晚上,葡萄園的主人對他的管事人說:你叫工人來,分給他們工資,由最後的開始,直到最先的。那些約在第十一時辰來的人,每人領了一個『德納』。那些最先僱的前來,心想自己必會多領;但他們也只領了一個『德納』。他們一領了,就抱怨家主,說:這些最後僱的人,不過工作了一個時辰,而你竟把他們與我們這整天受苦受熱的同等看待。他答覆其中的一個說:朋友!我並沒有虧負你,你不是和我議定了一個『德納』嗎?拿你的走罷!我願意給最後來的和給你的一樣。難道不許我拿我所有的財物,行我所願意的嗎?或是因為我好,你就眼紅嗎?這樣,最後的,將成為最先的,最先的將會成為最後的。」
瑪竇福音 20:1-16
耶穌在這裏的訓話給我好大的反省,人每每都會從自己的利益看先,例如在以上的例子中,有人要做了十個時辰或是五個時辰,甚至一個時辰的工作,工資同是一個「德納」,看似真是不公平。但我們試想想,是他們與園主作出的合作協議在先,既然應承,又為何不滿?園主的慷慨不代表不公平。園主要作好事,體恤其他人是沒有錯的,我們又何必去妒忌一些好事。人們能時時都感恩,只有懂得感恩,才會欣賞他人,自己也會平安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