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棄自己的執著

by BRS21
2016-12-20


   到了第六個月,天使加俾額爾奉天主差遣,往加里肋亞一座名叫納匝肋的城去,到一位童貞女那裡。她已與達味家族中的一個名叫若瑟的男子訂了婚,童貞女的名子叫瑪利亞。天使進去向她說:「萬福!充滿恩寵者,上主與你同在!」【在女人中你是蒙祝福的】她卻因這話驚惶不安,便思慮這樣的請安有什麼意思。天使對她說:「瑪利亞,不要害怕,因為你在天主前獲得了寵幸。看,你將懷孕生子,並要給他起名叫耶穌。他將是偉大的,並被稱為至高者的兒子,上主天主要把他祖先達味的御座賜給他。他要為王統治雅各伯家,直到永遠;他的王權沒有終結。」瑪利亞便向天使說:「這事怎能成就?因我不認識男人。」天使答覆她說:「聖神要臨於你,至高者的能力要蔭庇你。因此,那要誕生的聖者,將稱為天主的兒子。且看,你的親戚依撒伯爾,她雖在老年,卻懷了男胎,本月已六個月了,她原是素稱不生育的,因為在天主前沒有不能的事。」瑪利亞說:「看!上主的婢女,願照你的話成就於我吧!」天使便離開她去了。
路加福音 1:26-38

放棄

放棄

「因為在天主前沒有不能的事。」(路1:37)

不可能的事,怎可能會發生呢?
當然,我不是指違反大自然的現象,例如太陽從西方升起,這是地球自轉的視覺效果。我們所相信的天主是造物主,祂當然可以暫時擱置大自然的定律,行「神蹟」來向人類宣示自己的臨在。但在沒有重大的理由之下,天主是不會違反大自然定律的。

在我們狹隘的眼光和思想中,很多事情看來是不可能的。習以為常了,覺得真的不可能發生。患痲瘋病是絕症,認命吧!盲了跛了,當乞丐吧!老而無子,與老伴相依為命吧,不必奢望了!可是,若是天主願意,是沒有不能的事。若不是天主願意,一切都成了不可能的。問題在於,我們是否在追求天主願意的事,還是自己願意的事呢?當我們知道了天主的旨意後,我們願意放棄自己的執著嗎?

瑪利亞願意終其一生,以童貞之身,事奉天主。(路1:34)這是難能可貴的。但天主另有計劃,想邀請她作為救世主的母親。作為母親,便要放棄童貞的宏願。瑪利亞,妳願意嗎?當妳知道了天主的旨意後,妳願意放棄自己的執著嗎?同樣,匝加利亞,你願意老年得子,栽培他成為默西亞的先驅嗎?痲瘋病人、瞎子、癱子、附魔人,你們願意不再倚靠世人的憐憫,康復過來,自力更新,並且為天主的慈悲作見証嗎?可以肯定,很多人會希望維持現狀,甚至拒絕天主的邀請。可幸童貞瑪利亞願意放棄自己的執著,開啟了全人類得救的工程。

天父啊,願照祢的話,成就於我吧!亞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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