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父愛了我,同樣我也愛了你們;你們應存在我的愛內。如果你們遵守我的命令,便存在我的愛內,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而存在他的愛內一樣。我對你們講論了這些事,為使我的喜樂存在你們內,使你們喜樂圓滿無缺。」「這是我的命令:你們該彼此相愛,如同我愛了你們一樣。人若為自己的朋友捨掉性命,再沒有比這更大的愛情了。你們如果實行我所命令你們的,你們就是我的朋友。我不再稱你們為僕人,因為僕人不知道他主人所做的事。我稱你們為朋友,因為凡由我父聽來的一切,我都顯示給你們了。不是你們揀選了我,而是我揀選了你們,並派你們去結果實,去結常存的果實;如此,你們因我的名無論向父求什麼,他必賜給你們。這就是我命令你們的:你們應該彼此相愛。」
若望福音 15:9-17
「人」好奇怪,一聽到要遵守某些誡命,就有些不安甚至抗拒。有少部份的人,更加有極端的反應,明明沒有動機去殺人,但因反叛抗拒要守的誡命,沒有動機,但特意地去殺害連他自己也不認識的人。有人說是悲劇,甚至說是社會的錯,是嗎?
耶穌基督給我們的誡命:「你們該彼此相愛,如同我愛了你們一樣。」耶穌說:「如果你們遵守我的命令,便存在我的愛內,」原來耶穌的誡命是源於「愛」,如果我們彼此相愛,就不會去殺人,偷別人的東西,奪別人的妻子,發假誓去欺騙人,不會荒淫,不愛護尊敬父母—- 因為愛。我們根本沒有能力去明白天主的愛,但他愛世人,是他揀選了我們,賜我們恩典去明白、感受到,領悟到祂的愛吧!主,求祢帶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