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她所有的一切生活費都投上去了

by BRS21
2021-11-22


耶穌舉目一望,看見富人把他們的獻儀投入銀庫內。又看見一個貧苦的寡婦,把兩文錢投入裡面,遂說:「我實話告訴你們:這個窮寡婦比眾人投入的都多,因為眾人都是拿他們多餘的投入,作為給天主的獻儀;而這個寡婦卻是從她的不足中,把她所有的一切生活費都投上了。」

路加福音 21:1-4

All of it

All of it

每次讀這篇聖經都在想,想想自己如何做捐獻;是一般富人或是貧苦的寡婦般?雖然不是給多餘的,但都不是給我們一切生活費。想到這裏有一些愧疚,就不想再想下去了。

究竟在現實生活中 ,我們是否可以將一切生活費都作捐獻呢?想深一層是行不通,因為我們都要生活費來養活自己。可是耶穌基督在這裏說的,是什麼意思?保祿宗徒曾經說過,自己要努力工作來養活自己,不給其他人負擔。所以我們要負責自己的生活費,也應該有一些積蓄,當年老不能工作時,也能養活自己。但究竟要儲蓄多少才足夠?我想大家要取一個平衡,當身邊的親人朋友教會,有急需時,就應該幫忙。生活也不能奢侈,足夠營養便是好了。每個月剩下來的,一半儲起一半給教會。

如果每人都不浪費資源,讓全人類都有足夠糧食,共同分享,那才是對。因為人人都是平等的。要感恩及滿足天主給我們的一切,同時亦要顧及他人,彼此相愛才是耶穌基督所願意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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