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對他的門徒說:「你們一向聽說過:『以眼還眼,以牙還牙。』我卻對你們說:不要抵抗惡人;而且,若有人掌擊你的右頰,你把另一面也轉給他。那與你爭訟,拿你內衣的,你連外衣也讓給他。若有人強迫你走一千步,你就同他走兩千步。求你的,就給他;向你借貸的,你不要拒絕。」
瑪竇福音 5:38-42
不經不覺,俄烏戰爭兩年多,以巴衝突已踏第八個月,雖則教宗多次呼籲,要求雙方停火,然而,每天從新聞報導中不停聽到這些消息,在電視螢幕上看到驚懼的畫面,真的教人心寒而慄!為甚麼國與國之間互相敵視,人與人之間彼此仇恨?
今天福音中,耶穌直斥「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不是,祂引用了猶太人舊約時代的一般心態,雖他們遵守梅瑟法律,但卻違背了他們與天主訂立的「盟約」。因此,耶穌以嚴厲的口吻,教訓門徒「不要抵抗惡人」(瑪5:39),更清晰具體地道出怎樣對待迫害自己的人。然而,耶穌的這番說話,不單令當時的猶太人感到生硬,為現今的人而言,簡直是不可能的事。因此,這段福音內容,為不少慕道者,甚至教友們,都認為是不切實際,極高標準的要求。
事實上,當今社會講求事事公平對待,當被人傷害時,莫非啞忍罷了?非也,耶穌的意思是提醒我們要常懷寬恕他人之心,避免因持報復之心,而破壞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因為當我們懷着報復的心態去看待他人時,就是拒絕寬恕,跌進魔鬼的誘惑,罪惡的深淵裏。其實,拒絕寬恕,真正的受害者,感到痛苦的,只是自己,而不是他人。就讓我們學習十字架上的耶穌,懷有慈悲和寬恕的心胸,「父啊,寬赦他們吧!因為他們不知道他們做的是甚麼。」(路23:34),去看待我們身邊的每一位弟兄姊妹,尤其得罪了自己的人。
慈悲的主,耶穌基督。我們生性軟弱,容易充滿仇恨,需要祢的助佑;求祢賜給我們寬恕他人的勇氣和恩寵,使我們的言行,都能得到祢的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