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的運用

by BRS21
2018-08-13


當耶穌同門徒在加里肋亞周遊時,耶穌對他們說:「人子將被交於人們手中。他們要殺害他,第三天他必要復活。」門徒就非常憂鬱。他們來到葛法翁時,收殿稅的人來到伯多祿跟前說:「你們的師傅不納殿稅嗎?」伯多祿說:「自然納的。」他一進到屋裏,耶穌就先對他說:「西滿!你以為怎樣?地上的君王向誰征收關稅或丁稅呢?向自己的兒子,或是向外人?」伯多祿說:「向外人。」耶穌對他說:「所以兒子是免稅的了。但是,為避免使他們疑怪,你往海邊去垂釣,拿釣上來的第一條魚,開了它的口,就會找到一塊「斯塔特。」拿去交給他們,當作我和你的殿稅。」
瑪竇福音 17:22-27

稅

在今天的讀經中,耶穌也面對用錢的疑問,也為我們立了用錢的自由的榜樣。在耶穌的時代,每位滿十九歲的成年猶太人都得納殿稅,為保養聖殿-人民朝拜天主的地方。所以當收殿稅的人問及耶穌納不納殿稅時,伯多祿很肯定的回答「自然納的。」

耶穌引導伯多祿去深思「兒子是免稅的了,但是,為避免使他們疑慮」。身為天主子,耶穌在天父面前是自由的,沒有必要繳稅。可是耶穌不沉溺於身為兒子的自由和權利中,反而考慮到祂的選擇會讓一些比較軟弱的人絆倒。耶穌的自由時時考慮到別人與群體的好處。同樣,我們身為基督徒也是天主的兒女,也是自由的。我們怎樣利用身為子女的自由,在用錢方面,或和金錢的關系上,不使別人絆倒呢?

主耶穌,求你在我們每日的生活中教導如何活出天父子女的自由,亦讓我們效法聖高比神父的捨生為救人的忘我精神和勇氣。亞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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