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我的命令而遵守的,便是愛我的人;誰愛我,我父也必愛他,我也要愛他,並將我自己顯示給他。 」猶達斯──不是那個依斯加略人──遂問他說:「主,究竟為了什麼你要將你自己顯示給我們,而不顯示給世界呢?」耶穌回答說:「誰愛我,必遵守我的話,我父也必愛他, 我們要到他那裏去,並要在他那裏作我們的住所;那不愛我的,就不遵守我的話; 你們所聽到的話, 並不是我的,而是派遣我來的父的話。我還與你們同在的時候,給你們講論了這些事;但那護慰者,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派遣來的聖神,他必要教訓你們一切,也要使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 」
若望福音 14:21-26
誰愛我,必遵守我的話;那不愛我的,就不遵守我的話。
有時我們雖然想學習愛耶穌多些, 但好像很難具體地去愛,因為沒有一個實在的個體給我們去表達這種愛。 所以即使在祈禱中, 心裡說:耶穌我愛你,但有時會覺得這是否空談?是否虛偽? 今天的福音, 耶穌很直接告訴我們, 原來凡遵守他的話的,就是愛他。 如果我們沒有遵守他的話,就等於不愛他。 問題是當我們的行為是遵守祂的話而做 ,但我們的出發點 ,是為愛耶穌而無條件地去做,還是有其他目的,例如想其他人看見認為你是一個好教友,是善人呢?
主,我們是何等有福,因為你將自己顯示给我們。求你洗滌我們渾濁的心,叫我們能一心一意地跟隨你,愛慕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