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後,耶穌上了山,把自己所想要的人召來,他們便來到他面前。他就選定了十二人,為同他常在一起,並為派遣他們去宣講,且具有驅魔的權柄。他選定了這十二人:西滿,給他起名叫伯多祿,載伯德的兒子雅各伯和雅各伯的弟弟若望,並為他們起名叫「波納爾革」,就是「雷霆之子」安德肋、斐理伯、巴爾多祿茂、瑪竇、多默、阿耳斐的兒子雅各伯,達陡和熱誠者西滿,並猶達斯依斯加略,他是負賣耶穌者。
馬爾谷福音 3:13-19
「耶穌把自己想要的人召來,他們便來到他面前。」耶穌的想法和他們的前來,其實不是必然的會發生。耶穌召叫是出於耶穌自己的想法,但這班人不是必然一定會聽耶穌講而出現在他面前,他們是可以拒絕的。如另一福音內耶穌喜歡一富少年,但那富少年不願捨棄自己的財富,離耶穌而去。在今日的福音內,那十二人都願意回應耶穌的召叫,到他面前。我們領洗時,天主都召叫每一位的名字,我們都要自己願意回應天主,才會接受領洗。天主沒有強迫我們,我們與天主的關係是互相的回應而建立。領洗後,我們不只是多一個義子的名份,更是時時與天主在一起,只要我們細心留意生活細節,便發現天主常與我們在一起。同時,我們也要在生活內活出基督徒的責任,與別人分享天主的愛,以行為宣講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