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把你們的腰束起,把燈點著;應當如同那些等候自己的主人,由婚宴回來的人,為的是主人來到,一敲門,立刻就給他開門。主人來到時,遇見醒寤著的那些僕人,是有福的。我實在告訴你們:主人要束上腰,請他們坐席,自己前來伺候他們。他二更來也罷,三更來也罷,若遇見這樣,那些人才是有福的。
路加福音 12:35-38
我們承認耶穌基督是主。祂要求我們在這個世界上,建設一個充滿正義和平的天國。這是祂離世升天時的遺囑,也是教會存在世上的目的(瑪28:19)。所以,今天的福音所指的「把腰束起,把燈點著」(路12:35),就是教會傳福音的使命。「束著腰」就是為了工作,做主人吩咐的工作,而不是做自己喜歡做的,或者做賺錢最多的工作。「點著燈」就是為了照亮四周的人,就是向萬民介紹耶穌基督的道路,祂的真理和祂的生命(若14:6),指點出生命的終向和永生的可貴!這不就是傳福音,建設天國嗎?
至於「等候主人,給他開門」(路12:36)有甚麼意義呢?作為主人,當然要等到僕人的工作,有了滿意的成果纔會回來。其實,主人十分清楚明白甚麼時候出現,接收僕人的成果是最理 想的。作為僕人的,又應該如何自處呢?我們祇知道要傳福音,但我們根本不知道主人給我們多少時間去傳福音!主人回來的一刻,一定是突如其來的。到時,你會問心無愧地立刻開門迎接主嗎?抑或突然發覺沒有甚麼可以向主人交代,惟有給主人吃「閉門羹」,拒祂於門外呢?
主啊!我會努力以赴,當祢來接我回歸的時候,我不會令祢空手而回。亞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