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真實的見證

by BRS21
2019-06-15


你們又一向聽過對古人說:『不可發虛誓,要向上主償還你的誓願!』我卻對你們說:你們總不可發誓:不可指天,因為天是天主的寶座;不可指地,因為地是他的腳凳,不可指耶路撒冷,因為它是大王的城市;也不可指你的頭發誓,因為你不能使一根頭髮變白或變黑。你們的話當是:是就說是,非就說非;其他多餘的便是出於邪惡。
瑪竇福音 5:33-37

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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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位傳媒人說得好:「假的真不了,真的也假不了。」的確,說過千萬次的謊言,即使騙了千千萬萬人,始終都是謊言,是謬論,是不會因為說得多,便會變成事實,變成真理。

本來,「是」就是「是」,「非」就是「非」,是客觀的事實,有需要的話,任何人都可以驗證其真偽。但猶太人的法律太有效率了,祇要兩個人的證言,便可以判別是非。這法律中的漏洞,可想而知;從蘇撒納的故事,更可見一斑(達13:43)。如果祇得一個人又怎麼辦呢?於是他們想出「發誓」的方法,請天主做第二位證人,來滿足法律的要求。這樣做,祇不過是自欺欺人。倘若某君發虛誓,難道慈悲的天主會令他立刻暴斃(宗5:5,10),而不會給他悔改的機會嗎?

耶穌基督反對發誓,因為根本不需要第二位證人。一個人本身的說話,足以判斷他自己。人是天主的肖像,天主說了,萬物便生成。祂肖像的說話,應該也是很有份量的。可惜,出於魔鬼的嫉妒,謊言進入了世界,連天主的肖像,也喪失了原始的恩寵,爾虞我詐,滿口謊言,實在太可悲了。耶穌基督帶來救贖,恢復天主肖像原有的恩寵,更把我們提升到天主義子的地位。作為天主的子女,我們的說話,非同小可,謊言又豈可說出口呢?所以耶穌基督說:「是就說是,非就說非;其他多餘的便是出於邪惡。」(瑪5:37)聽來苛刻,其實,這是作為天主子女應有的自我尊重!

天父啊!讓我們不說多餘的話。亞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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