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生是遠超於付出的回報

by BRS21
2018-08-22


天國好像一個家主,清晨出去為自己的葡萄園僱工人。他與工人議定一天一個「德納」,就派他們到葡萄園裡去了。約在第三時辰,又出去,看見另有些人在街上閒立著,就對他們說:你們也到我的葡萄園裏去吧!凡照公義該給的,我必給你們。他們就去了。約在第六和第九時辰,他又出去,也照樣做了。約在第十一時辰,他又出去,看見還有些人站在那裏,就對他們說:為什麼你們站在這裏整天閒著?他們對他說: 因為沒有人僱我們。他給他們說:你們也到我的葡萄園裏去吧!到了晚上, 葡萄園的主人對他的管事人說:你叫他們來,分給他們工資,由最後的開始,直到最先的。那些約在第十一時辰來的人,每人領了一個「德納」。那些最先僱的前來,心想自己必會多領,但他們也只領了一個「德納」。他們一領了,就抱怨家主,說:這些最後僱的人,不過工作了一個時辰,而你竟把他們與我們這整天受苦受熱的,同等看待。他答覆其中的一個說:朋友!我並沒有虧負你,你不是和我議定了一個「德納」嗎?拿你的走吧!我願意給這最後來的和給你的一樣。難道不許我拿我所有的財物,行我所願意的嗎?或是因為我好,你就眼紅嗎?這樣,最後的,將成為最先的,最先的將成為最後的。」
瑪竇福音 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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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個誤信「多勞多得」謬論的例子。錯誤在於我們把世人認為的公義,硬套到天主身上,局限著天主,按人的公義行事。

天主賞善罰惡,所以是公義的,這是不爭的真理。我們姑且不談「罰惡」,祇思考「賞善」。假如你工作了十二小時,盡量發揮天父所賜予的塔冷通。另一個人祇工作了一小時,沒有盡用天父所賜予的才幹(瑪20:7)。兩者比較,高下立見,當然是你的『善』比他的『善』多。所以領受相稱的、更多的賞報,是合理的期望(20:4)!但是,為甚麼天主賞賜每人相同的報酬,一個「德納」,是表達出祂是公義的呢?公義何在呢?這是最令人困惑之處!

翻開聖經,我們發覺到天主的公義,不單局限在「賞善罰惡」之中,而是呈現在祂的慈悲和救恩之中。例如「我的正義要迅速降臨,我的救恩業已出現。」(依51:5)「因為我的救恩就要來到,我的正義就要出現。」(56:1)這些對偶的句子,把天主的正義,等同了祂的拯救。即是說,天主的正義,彰顯在祂的救贖之中。因為我們是按祂的肖像所造(創1:26),在祂所有的創造中,我們是祂手上的傑作。因此,倘若祂任憑我們在罪惡中自生自滅,天主便是不義。所以,天主的拯救,不但顯示了祂的慈悲,更顯示了祂的公義!這個拯救,就是比喻中的「德納」。

我們不可能憑一己之力賺取救贖,微不足道的十二小時工作,又怎能賺取永生呢?救恩是天主白白的施捨,是遠超於我們勞動的價值。所以,不要妒忌那些為了奶粉麵粉領洗的人、或者洗禮後毫無「建樹」的長者們,甚至是那些臨終領洗的人。這是天主的慷慨,我們沒有資格眼紅(瑪20:15)!

聖父啊!請派遣聖神,治療我們的嫉妒,使我們能看見祢的公義。亞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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