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被接升天的日期,就快要來到,衪遂決意面朝耶路撒冷走去,便打發使者在衪在前面走;他們去了,進了撒馬黎雅的一個村莊,好為衪準備住宿。人們卻不收留衪,因為衪是面朝耶路撒冷去的。雅各伯及若望兩個門徒見了,便說:「主,你願意我們叫火自天降下,焚毀他們嗎﹖」耶穌轉過身來斥責了他們。他們遂又到別的村莊去了。
路加福音 9:51-56
聖人該知道死亡——即靈魂與肉體的分離——並不可怕,但基於某些人仍然害怕死亡,便有人認為以死亡懲罰罪惡,可讓在生的人得到一個正面的阻嚇,也讓被懲罰的人不再犯罪。
主耶穌卻沒有因撒馬黎雅人的拒絕動怒,反而斥責祂兩個想焚村的門徒,因為完滿的德行是容不下復仇的心態;在完滿的愛當中也容不下憤怒。虔誠的人不該憤恨,靈性高尚的人也不該存有報復之心。
耶穌斥責雅各伯及若望,並不是因為他們想傚法先知厄里亞,而是針對他們的無知,因他們還不夠經驗去從愛中領悟悔改的可貴,反而在怒火中尋求報復。其實耶穌早已教導他們該愛人如己;耶穌來,並不是為處罰人或定他們的罪,而是來拯救世人。我們也不該常認為犯罪的人該得到嚴懲,因施予憐憫往往更有益處,它不但能令我們更有耐心,也能把罪人導向悔改之路。
(本文以英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