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候,耶穌對司祭長和民間長老說:「你們再聽一個比喻吧!從前有一個家主,培植了一個葡萄園,周圍圍上籬笆,園內挖了一個榨酒池,築了一個守望台,把它租給園戶,就離開了本國。快到收果子的時節,他打發僕人到園戶那裡去收果子。園戶拿住了僕人,將一個鞭打了,將一個殺了,將另一個用石頭砸死了。他再打發一些僕人去,人數比以前還多;園戶也一樣對待了他們,最後他打發自己的兒子到他們那裡去,說:他們會敬重我的兒子。但園戶一看見是兒子,就彼此說:這是繼承人;來!我們殺掉他,我們就能得到他的產業。於是他們拿住他,把他推到園外殺了。那麼﹐當葡萄園的主人來時,他要怎樣處置那些園戶呢?」他們回答說:「要凶惡地消滅那些凶惡的人,把葡萄園另租給按時給他繳納出產的園戶。」耶穌對他們說:「『匠人棄而不用的石頭,反而成了屋角的基石;那是上主的所行所為,在我們眼中,神妙莫測!』的這句經文,你們沒有讀過嗎?為此,我對你們說,天主的國,必由你們中奪去,而交給結果子的外邦人。」
司祭長和法利塞人聽了他的這些比喻,覺出他是指著他們說的,就想逮住他,但害怕民眾,因為他們以耶穌為一位先知。
瑪竇福音 21:33-43,45-46
進入四旬期階段,教會在安排讀經方面,是有特別的意義。今天的福音,正是要讓我們明白天主的救恩誰屬?
若我們從舊約看到耶穌時期,為以色列民而言,他們確是天主特選的民族,祖先在埃及勞役之手被天主所拯救,到了流奶流蜜的福地,及至充軍後,仍受到天主的眷顧。難怪他們時刻沾沾自喜,漠視天主聖子的出現。
當仔細反省自己的信仰歷程,或許也同樣地犯上以色列民的錯誤觀念,以為接受了信仰,領受了洗禮,就必然無後顧之憂。然而,事實也曾驗證了,若把信仰作為自己的私產,不願意在人前好好地展示天主的救恩。那麼,就如同今天福音中的「惡園戶」一樣,把天主的恩寵據為己有(瑪21:38),最後卻會漸漸失去了天國的福樂。(瑪21:43)
自從梵二之後,教會很清楚明白「教會之外無救恩」的錯誤觀念,是不得要領,天主願意所有的人都得救,並得以認識真理(弟前2:4)。因此,在這四旬期,除了自己的悔改、更新,我們更應積極地向未認識那位曾受難至死,最後復活的耶穌基督,與別人分享,展示天主的愛,讓更多人因而認識祂,跟隨祂。
主,耶穌,在這四旬期間,請啟迪我們明認祢就是我們的救主,且願意常懷悔改的心,更新自己,並引領更多人認識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