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祿家書】羅馬書 Ep 20 – 羅11:25-36

by Keith Fung
2024-08-17

20)羅11:25-36 天主對以色列的恩賜和召選,是決不會撤回的。
25弟兄們!免得你們自作聰明,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這項奧秘的事,就是只有一部分是執迷不悟的,直到外邦人全數進入天國為止:26 那時,全以色列也必獲救,正如經上所載:『拯救者必要來自熙雍,從雅各伯中消除不敬之罪;27這是我與他們所定立的盟約:那時我要赦免他們的罪惡。』28照福音來說,他們由於你們的緣故,成了天主的仇人;但照召選來說,由於他們祖先的緣故,他們仍是可愛的,29 因為天主的恩賜和召選是決不會撤回的。30就如你們以前背叛了天主,如今卻因了他們的背叛而蒙受了憐憫;31 同樣,因了你們所受的憐憫;他們如今背叛,這是為叫他們今後也蒙受憐憫,32 因為天主把眾人都禁錮在背叛之中,是為要憐憫眾人。33 啊,天主的富饒、上智和知識,是多麼高深!他的決斷是多麼不可測量!他的道路是多麼不可探察!34 有誰曾知道上主的心意?或者,有誰曾當過他的顧問?35 或者,有誰曾先施恩於他,而望他還報呢?36 因為萬物都出於他,依賴他,而歸於他。願光榮歸於他至於永世!阿們。

❖「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這項奧秘的事,就是只有一部分是執迷不悟的,直到外邦人全數進入天國為止」(25)── 保祿直到現在只說背逆的猶太人能夠改惡遷善,但沒有說必定改惡遷善,如今他卻用權威的口氣說:「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1:13;格前10:1; 12:1;格後1:8;得前4:13),他用肯定的口氣給人報告猶太人的背逆救主,只是部分的,且是暫時的。他把「只有一部分(以色列人)是執迷不悟的」稱為一種「奧秘」(musth,rion – mystērion),「奧秘」一詞不是指難解的道理,而是指一端隱藏的道理,若無天主的啟示世人無法知道。並且按保祿對「奧秘」一詞的用法,是指與天主救贖人類的玄機有極密切關係的事(16:25;格前2:1;弗1:9; 3:3;哥1:26-27; 2:2; 4:3)。現在天主藉著保祿把施救恩的機密已啟示給人:全部以色列人都要歸化。這種歸化是要實現在外邦人進入天國之後。所說「全部」或「全體」或「全數」以色列人得救,不是說每一個猶太人連一個也不例外都要進入基督的國,乃是說大多數要信仰耶穌基督。

❖「那時,全以色列也必獲救,正如經上所載:『拯救者必要來自熙雍,從雅各伯中消除不敬之罪;這是我與他們所定立的盟約:那時我要赦免他們的罪惡』」(26-27)── 保祿引依59:20-21以民蒙憐憫的預言與自己所說相對證。他在此引用了希臘通行本,但與原文的主旨沒有多大出入。他一蒙受以民必要歸化的啟示,就懂得了一些舊約經文的深意(參考若16:4; 2:17-22; 12:16),尤其是懂得依59:20-21和耶31:34(「因為我要寬恕他們的過犯,不再記憶他們的罪惡」)兩處的經文,此處雖未引耶肋米亞的經文,可是亦暗示耶肋米亞對新約所預言的。保祿引依59:20-21的經文的用意是:當以民在巴比倫充軍時,天主並沒有忘記他們,反而給他們許下了一種更光榮的復興,一項長存的盟約。這些偉大的事件,天主曾說要藉著默西亞來實踐。默西亞現在既已來到,便要對以民盡他拯救者的職務,要引以民信仰自己,以獲得救恩。恐怕有人要問:依撒意亞的話不是指耶穌救贖的工程嗎?而這工程不是已在十字架上完成了嗎?我們要答說:是,已經完成了;但保祿因有特別的啟示,明白了基督的救贖工程是附有條件的,就是說,直到盟約的子民一日不歸依基督,救贖的工程還不能算是完成,因此他引用這經文來證實他對以民歸化的預言,必有應驗的一日。

❖「照福音來說,他們由於你們的緣故,成了天主的仇人;但照召選來說,由於他們祖先的緣故,他們仍是可愛的」(28)── 「照福音來說……」意思是說:如果我們著眼在目前所傳佈的福音的制度和作用,以民「由於你們的緣故」,即為相幫你們── 外邦人── 奉教,成了天主的仇人,即成了天主義怒的對象。可是如果我們著眼在以色列是天主的選民,並他們的祖先亞巴郎、依撒格、雅各伯、梅瑟、達味等都是天主特寵的人,他們仍是天主可愛的子民;由此可知,愛以色列者不是任何一個受造之物,乃是造物之主,他曾向以民說過:「我愛你,我永遠愛你,因此我給你保留了我的仁慈」(耶31:3)。天主的諸般恩惠都是愛的流露,那裡還能有反悔的餘地呢?「是的,我是上主,決不改變……」(拉3:6參見羅9:1-5)。

❖「天主的恩賜和召選,是決不會撤回的」(29)── 猶太人的被棄既不是全部的,也不是永久的,因為天主懲罰自己的百姓只是暫時的,並且以他無窮上智的措施,藉此懲罰使猶太人和外邦人,都獲得了莫大的利益:外邦人因猶太人的「過犯」獲得了救恩,猶太人卻要因外邦人的「信仰」而受到刺激,使他們歸依基督(14)。外邦人,既是因了以民「被遺棄」獲得了救恩(15),所以決沒有自負輕視暫時被遺棄的以民的理由:這即是11-29節一大段的經緯。

❖「就如你們以前,背叛了天主,現在,卻因為我同胞的背叛,而蒙受憐憫。同樣,他們現今雖然仍在背叛中,但這是為叫他們,將來也因為你們所受的憐憫,而得到憐憫」(30-32)── 從前外邦人不信從天主(1:18-32),現今他們卻信從了,因他們信從了,竟使以民失了信德。然而因天主奇妙的措施,仍要因外邦人的信從,激勵喪失信德的猶太人,重新獲得信德(10:19-21)。這樣在宗教上人類的兩等人,都因天主的憐憫而獲得救恩。「天主把眾人都禁錮在背叛之中,是為要憐憫眾人」(32),這話真是歷史神學的關鍵。天主讓一切人都陷於背逆之中,是為給一切人顯示自己的慈愛;所以獲得最後勝利的不是人類的罪惡,乃是天主的仁慈。

❖「啊,天主的富饒、上智和知識,是多麼高深!他的決斷是多麼不可測量!他的道路是多麼不可探察!」(33)── 「天主的富饒」是指天主為拯救人類所立定的計劃(弗2:4-7)。「上智和知識」也與拯救人類的計劃有關:「上智」指天主怎樣利用以民的不信去憐憫外邦人,又怎樣利用外邦人的信從去激勵以民,使他們歸化(30-31節);「知識」暗示簡選了以民,永不翻改(29節)。「他的決斷」即天主正義和仁慈的判斷。關於這些天主的美德和天主的「道路」,保祿認定都是不可測量,不可探察的;換句話說,世人有限的智慧,無法懂透天主治理世界的機密,只有俯首帖耳地去信賴無窮上智的天主(依55:8-13;德24:38-39偽經厄斯德拉卷四5:33-55)。

❖「有誰曾知道上主的心意?或者,有誰曾當過他的顧問?或者,有誰曾先施恩於他,而望他還報呢?」(34-35)── 這兩節中根據希臘通行本,引用了依40:13和約41:2,仍講一樣的道理:人不能明白天主的道路和判斷,也不能作天主的顧問,更不能先向天主施恩為叫天主還報自己。天主永為首,天主永為大(Deus semper primus, Deus semper major):這是保祿神學的原理。唯有天主是全能全知全美善的,唯有天主是至公至義至仁慈的;萬物的動靜在天主的掌握中,人類的歷史在天主的推動中。

❖「萬物都出於他,依賴他,而歸於他。願光榮歸於他至於永世!阿們」(36)── 這是讚頌天主是全能的創造者,全知的生養者,全美善的終向,所以天主是永遠應受光榮的。啊們!

***** ***** *****

❖宗座聖經委員會於2001年5月24日所發表的文件《在基督徒聖經中的猶太人及其聖經》(Le peuple juif et ses Saintes Écritures dans la Bible chrétienne),正是要回應今日教會如何理解保祿這段話,並按這精神而與猶太民族進行對話,今節錄如下:

36. 保祿在他寫給羅馬人的書信中,清楚地指出那些來自外邦的基督徒,也都分沾天主唯一子民以色列的召選。外邦人是「野橄欖樹枝」,「被接在好橄欖樹上」為能「分沾樹根的肥脂」(羅11:17,24)。因此,他們不可向舊樹枝自誇,該知道「不是你托著樹根,而是樹根托著你」(羅11:18)。

至於以色列的召選是否永保有效,保祿提出兩個不同的答案;其一,有些樹枝因拒絕接受信仰而被折下來(羅11:17,20),但也留下了一些餘枝,即天主以恩寵所選拔的人(羅11:5)。因此,絕不能說天主擯棄了自己的人民(羅11:1-2)。「以色列全體所尋求的,沒有得到,只有那些蒙選的人得到了;其餘的都頑梗不化了」(羅11:7)。其二,「照福音來說」,猶太人變成了「天主的仇人」,但「由於他們祖先的緣故,他們仍是可愛的」(羅11:28),所以保祿估計他們仍可獲得憐憫(羅11:27,31)。天主不斷召叫猶太人活於信德,堅信天主與他們那份密切的關係,「因為天主的恩賜和召選是不會撤回的」(羅11:29)。

41. 保祿認為耶穌以他的血建立新約(格前11:25),並不表示天主與他百姓所立的舊約已中斷,新約只不過是它的滿全而已。保祿把「兩約」列入以民的優惠當中,連那些不信基督的以民也包括在內(羅9:4)。以色列民仍然是處於盟約的關係當中,也是天主曾恩許盟約必要實現的民族,因為以民背信的過失絕不能把天主的忠信除掉(羅11:29)。就算以民認為遵守法律是肯定自己的正義的一種工具,天主那充滿憐憫的恩許的盟約(羅11:26-27),是不能廢除的。肯定基督就是法律引領天主子民所要達到的目標及滿全(迦3:24),就是強調這恩許的連貫性。對很多猶太人來說,蒙在梅瑟臉上的帕子仍是蓋在舊約上(格後3:13,15),妨礙他們辨認出基督的啟示。但這也包括在天主救恩計劃的奧秘中,而這計劃的最終目的是使「全以色列」得救(羅11:26)。

弗2:12明顯地提及「恩許的盟約」,目的是公佈它們現已為「萬民」開放,因為基督已拆毀了「中間阻隔的牆壁」,即那阻礙非猶太人進入的法律(參看弗2:14-15)。因此,保祿書信表達出兩方面的信念:一方面指出西乃山法律的盟約有不足之處,另一方面卻指出恩許的盟約的全效。恩許的盟約的滿全在於因信仰基督而成義,而天主「先使猶太人,後使希臘人」獲得這救恩(羅1:16)。雖然拒絕信仰基督導致猶太人陷入不服從的境況,可是他們仍是「可愛的」,他們仍會得到天主的憐憫(參看羅11:26-32)。

59. 在耶穌復活的背景之下,天主的選民以色列的命運又如何?在復活基督的信仰內,他們即可獲得罪赦(宗2:38)及救恩(宗13:38-39);很多猶太人接受了這信仰 ,「司祭中也有許多人」相信了(宗6:7),但猶太人領袖却反對新興的教會;總之,整體而言,猶太人沒有皈依基督。這種情况引致重重的疑惑,天主的計劃究竟能否完成?新約聖經嘗試在古時的預言中找尋解釋,發現這情况早已以預像的方式載於預言中 ,尤其見於依6:9-10內,這預言更經常被人引用。保祿尤其為此親身感受痛苦(羅9:1-3),並且深入探討了這問題(羅9:1-11)。他「血統的同胞」(羅9:3)「正碰在那塊-天主安放的-絆脚石上」,因爲他們沒有依憑信德,反而仗賴行爲(羅9:32)。他們被絆倒,但未至於「失足」(羅11:11)。事實上,「天主並沒有擯棄他所預選的人民」(羅11:2);信仰基督的「遺民」依然存在,就證明了這個事實;保祿自己也是這些遺民之一(羅11:1,4-6)。對保祿宗徒而言,這些遺民的存在,保證以色列有完全恢復過來的希望(羅11:12,15)。選民的缺失其實已包括在天主奧妙的計劃內:為使「救恩臨到外邦人」(羅11:11)。借着天主所應許給他們的仁慈,「只有一部份(以色列民)是執迷不悟的,直到外邦人全數進入天國為止;那時,全以色列也必獲救」(羅11:25-26)。與此同時,保祿提醒那些來自外邦的基督徒,假若他們忘却自己是那被接在好橄欖樹──以色列──上的野橄欖樹枝,那麽,自誇及自滿的危機將會降臨在他們身上(羅11:17-24)。以色列民對天主來說仍是「可愛的」,天主曾許諾給他們一個光輝的未來,「因為天主的恩賜和召選是決不會撤回的」(羅11:29)。基督徒應不斷返回這個正面的教義上。

79. 保祿對猶太人持有什麼態度?他的態度大致上是正面的。他稱他們為:「我的兄弟,我血統的同胞」(羅9:3)。保祿堅信基督的福音正是「天主的德能,為使一切有信仰的人獲得救恩,先使猶太人」(羅1:16)。因此,他切願把信仰傳遞他們,為了這個目標,他不會放過任何機會,以致他可以說:「對猶太人,我就成為猶太人,為贏得猶太人」(格前9:20),又或者:「對於在法律下的人,我雖不在法律下仍成為在法律下的人,為贏得在法律下的人」(格前9:20)。就算連他向外邦人傳教的工作,也是間接為自己的同胞服務,藉着這工作引起競爭的反應(羅11:11,14),「因而能拯救他們幾個人」(羅11:14):眼見外邦人皈依後,因信仰基督耶穌而得到豐盛的靈性生活,會激發起猶太人不甘後人的意欲,因而推動他們開放自己,接受這個信仰。

大部份猶太人抗拒基督徒的宣講,令保祿感到「憂愁極大,心中不斷的痛苦」(羅9:2),這清楚表示出保祿對他們的感情是多麼深切。他表明自己甘心情願為他們接受最大的犧牲,甚至是那些沒有可能的,例如「被詛咒」,與基督隔絕(羅9:3)。他的情感及痛苦驅使他找尋解決的辦法:在三章長長的經文中(羅9-11),藉着基督及聖經的光照,他深入探討以色列在天主計劃中的問題──或更好說是奧秘──直至他結束這反省,結論說:「全以色列也必獲救」(羅11:26)。羅馬書中這三章有關不信耶穌的猶太人的情況,在整部新約聖經中,是最深入的反省。在這幾章中,保祿以最成熟的方式表達出他的思想。

他提出的解決辦法是基於聖經的,因為聖經在某些地方,只把救恩應許給以色列的「遺民」 。因此,在救恩歷史的這個階段中,只有一些「遺民」相信了基督耶穌,但這情況決不是定局。保祿察覺到,直至現在,「遺民」仍然存在,正是天主沒有「擯棄了自己的人民」的一個證明(羅11:1)。這「遺民」依然是「聖的」,即是與天主有十分密切的關係。這「遺民」是聖的,因為它來自神聖的樹根──他們的祖先,又因為他們的「初熟的麥麵」被祝聖了(羅11:16)。但保祿沒有清楚指明「初熟的麥麵」指的是以色列的祖先,抑或是指從信仰及洗禮得到聖化的「遺民」。他隨後又以農作物為喻,提到某些被折下來的樹枝,以及一些被接上去的樹枝(羅11:17-24)。我們可領悟到折下來的樹枝,是指那些拒絕基督耶穌的以色列民,而接上去的樹枝,是指那些成為基督徒的外邦人。正如我們已提過的,保祿提醒這些人要謙遜:「不是你托著樹根,而是樹根托著你」(羅11:18)。至於那些被折下來的樹枝,也有一個正面的前景:「天主有能力重新把他們接上去」(羅11:23),而這比外邦人的情況更容易,因為涉及的正是「原來的橄欖樹」(羅11:24)。最終,整個天主的計劃都是正面的:「因他們的過犯,世界得以致富」,「他們全體歸正,更將怎樣呢?」(羅11:12)。天主已保證給他們一個憐憫的盟約(羅11:27,31)。

81. 當保祿考慮到那些沒有順從基督的猶太人的情況時,他很着重表達他十分尊重這些人,數出他們從天主所得的奇妙恩賜:「他們是以色列人:義子的名份、光榮、盟約、法律、禮儀以及恩許,都是他們的;聖祖也是他們的,並且基督按血統說,也是從他們來的,他是在萬有之上,世世代代萬有的天主!阿們」(羅9:4-5) 。雖然這一段經文(的原文)並沒有用到動詞,但我們可以肯定保祿想說他們實在所擁有的(參看羅11:29)。然而,按保祿的思想,單是擁有是不足夠的,因為他們拒絕接受天主最大的恩賜──他的聖子,儘管按血統而言,聖子也是來自猶太人。保祿肯定他們「對天主有熱心」,「但不合乎真知超見,因為他們不認識由天主而來的正義,企圖建立自己的正義,而不順從天主的正義」(羅10:2-3)。就算是這樣,天主並沒有擯棄他們。天主計劃以仁慈對待他們。「一部份」以色列民的「頑梗」只屬暫時的階段,有它一時的用途(羅11:25);隨後而來的便是救恩(羅11:26)。保祿以一對立來總括這個情況,然後再作出正面的肯定:「照福音來說,他們是由於你們的緣故,成了天主的仇人;但照召選來說,由於他們祖先的緣故,他們是可愛的,因為天主的恩賜和召選是決不會撤回的」(羅11:28-29)。

梵二透過這宣言(《教會對非基督宗教態度宣言》Nostra Ætate),指出「根據(保祿)宗徒,猶太人有賴他們的祖先,仍然是天主所愛的,因為天主決不會撤回他的恩賜和召選(羅11:29)」 ,這樣為我們與猶太人之間的關係奠定基礎,令我們在這方面達致新的理解。

86. 教宗若望保祿二世曾多次在他的訓導中闡釋這宣言。在探訪德國美因茲(Mayence/Mainz)猶太會堂時(1980年),他曾說:「舊約的天主子民—— 這舊盟約從未被天主癈除(參閱羅11:29)—— 與新約的天主子民的相聚,同時也是我們教會的一次內部對話,正如聖經的兩個部分間的對話一樣。」其後,當他探訪羅馬猶太會堂時(1986年),向那些在意大利的猶太人團體聲稱:「基督的教會在『探索自己的奧蹟時』,發現了自己與猶太教的『連繫』(參看《教會對非基督宗教態度宣言》4)。猶太教並非我們『以外』的事物,卻以某方式,是我們宗教『以內』的事物。為此我們與猶太教有些聯繫,是我們與任何其他宗教所沒有者。你們是我們摯愛的兄弟,在某形式下,更可說你們是我們的長兄。」最後,在一次討論基督徒社會的反猶太主義根源的座談會中(1997年),教宗聲稱說:「這民族是創造天地萬物的天主所召選和領導的。因此,他們的存在並非一項純本性或文化上的事實⋯⋯而是一件超性的事實。這民族雖遇到各種艱難險阻,卻依然存在,這是因為他們是盟約的民族,也因為天主雖然面對人類的不忠,卻依然信守盟約。」這訓導在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到訪以色列時再被重申。教宗在這行程中曾向以色列的首席辣彼們說了以下的一番話:「我們(猶太人和基督徒)應共同合作,建設一個未來社會,當中不再有基督徒的反猶太主義,也沒有猶太人的反基督宗教主義。我們有許多共同的事物。我們一起可以大力締造和平、正義,以及一個更友愛和合乎人性的世界。」

在基督徒方面,朝着這方向前進的主要條件就是:避免片面地理解聖經的經文—— 不論是舊約或新約—— 反而應設法與那股推動整部聖經的動力協調,而這動力正是愛德。在舊約中,天主的計劃就是與他的百姓在愛中契合,這是個愛的計劃,包括父母之愛、夫婦之愛,儘管以色列民對天主不忠,天主卻從沒有放棄這計劃,還肯定這計劃會永遠繼續下去(依54:8;耶31:3)。在新約中,天主的愛超越最惡劣的障礙;雖然以色列民不相信天主子—— 即他給他們派遣來的默西亞救主—— 以色列民仍是「可愛的」(羅11:29)。因此,誰若願意與天主結合,就必須同樣地愛護以色列民。

❖ 教會自梵二後,改變了許多從前對猶太人的態度,好能更符合新約的精神,尤其是保祿的教導。最顯而易見的莫過於聖周五救主受難紀念日上,在公禱禮中「為猶太人」祈禱時所用的經文。

梵二前:
請眾同禱。為固執如德亞人,祈天主我等主,開厥心蔽,得認我等主耶穌基利斯督。(不念:請跪。請起。直念)
無始無終全能天主,于爾仁慈不棄頑執如德亞人。我等為其錮蔽懇求俯聽,使伊認爾真實之光,即基利斯督,脫其幽暗。亦為是我等主基利斯督。亞孟。

梵二後:
請為猶太人祈禱。我們的主、天主,首先向他們發言;求主賜他們日益敬愛天主的聖名,忠誠地遵守天主的盟約。
全能永生的天主,你曾把許諾賜給亞巴郎和他的子孫。請仁慈俯聽你教會的祈禱,使首先被你收納的子民,更能堪當獲得圓滿的救贖。因主耶穌基督之名,求你俯聽我們的祈禱。亞孟。

分段節目類別
語言

相關資訊

其他音頻分段節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