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紅海,天主把以色列人從埃及的奴役中拯救出來;天主把海水分開了,他們可以在乾涸的海底前行,而追趕他們的法郎軍隊,則全被海水淹沒 (參 出 14:21-28) 。「一個人也沒有留下」 (出 14:28)。全能而信實的天主遵守承諾,把祂的子民解放了。
然後,同一位天主在西乃山上,藉着梅瑟提醒以色列民,是祂讓他們重獲自由的,是祂似鷹一般將他們背在翅膀上,將他們帶出來,歸屬於祂。祂和他們訂下盟約:如果以色列人聽祂的話及遵守祂的盟約,他們會成為「司祭的國家,聖潔的國民」 (參 出 19:1-5; 出 19:6)。
以色列人承諾守法,並齊聲回應梅瑟説:「凡上主所吩咐的,我們全要作」(出 19:8) 。於是,天主給梅瑟頒下十誡。教宗聖若望保祿二世形容這誡命為 「『自由的法律』:不是追隨盲目激情的自由,而是指有自由去愛 ─ 在任何情形下,有擇善固執的自由,甚至為此負起沈重的擔子也在所不惜」。十誡是「天主用手指寫在」石版上的誡命,但在此之前,十誡已寫在人的心中,作為永恆的普世道德規範 (出 31:18)。十誡指出使人類成為奴隸的假偶像和邪神、自戀使我們排除了天主在自己的人生中、權力的貪婪和尋歡作樂破壞了世間正義的秩序,貶低了自己和隣人的人性尊嚴。教宗聖若望保祿二世繼續說:「今天,一如已往」,遵守誡命使我們「忠於天主,忠於自己,忠於我們真實的本性和我們最深切的渴望,是「人類大家庭唯一的未來」。(註一)
在讀經二,聖保祿宣講道:「基督在我們還是罪人的時候,就為我們死了,這證明了天主怎樣愛我們」 (羅 5:8)。我們該怎樣明白這教導呢? 教宗聖若望保祿二世解釋說,我們信仰的中心,便是「從服從中得到釋放」的奧蹟。這奧跡滿全於基督對天主聖父的完美服從:就是祂降生成人和祂死在十字架上。如果我們學懂像基督般的服從,我們也會得到真正的自由。就是說,藉着基督耶穌在聖神內,我們因為愛而降服於聖父,服從天主和遵守祂的誡命。(註一)
在福音讀經裏,耶穌授與他的十二宗徒驅逐魔鬼、治好病人和復活死人的權柄。然後,祂派遣他們去宣講天國的福音,並吩咐說:「你們白白得來的,也要白白分施」 (瑪 10:8)。的確,愛與生命、信德與救恩都是天主白白賜予我們的恩寵。雖然我們無條件地得到這些豐盛的祝福,但很多時,卻未能及時識別出這些都是恩典。我們甚至認為是理所當然的,未能及時欣賞到恩寵的好處,未能對恩寵之源和施恩的天主表達感激之情。
在當今世代,作為耶穌的門徒,為我們來說,「白白分施」是什麼意思 (瑪 10:8) ? 我們為此準備好了沒有?
註一
教宗聖若望保祿二世在「西乃山上慶祝天主聖言」2000年 2月26日 聖加大肋納修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