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主、愛人

by 樂仁出版社
2014-03-28


那時候,有一個經師上前來,問耶穌說:「一切誡命中,那一條是第一條呢?」耶穌回答說:「第一條是:『以色列!你要聽!上主我們的天主是唯一的天主。你們當全心、全靈、全力愛上主,你的天主。』第二條是:『你應當愛近人如你自己。』再沒有別的誡命比這兩條更大的了。」那經師對耶穌說:「不錯,師傅說的實在對:他是唯一的,除他以外,再沒有別的:應以全心、全意、全力愛他,並愛近人如自己,遠超過一切全燔祭和犧牲。」耶穌見他回答的明智,便對他說:「你離天主的國不遠了。」從此,沒有人敢再問他。
馬爾谷福音 12:28-34

Love God and thy neighbour

Love Thy Neighbour

愛一個人,要對他有所了解、關懷他的需要、尊重他的自由、事事為他的好處著想。試問誰會拒絕別人的了解、關懷、尊重和服待呢?當我們這樣彼此對待時,就能夠「愛人如己」。但我們有能力愛天主嗎?我們可以尊敬祂,但誰能夠了解天主、關懷天主、好好的對待天主呢?既然如此,我們何來能力全心、全靈、全意、全力地愛天主呢?幸好降生成人的耶穌已說明,凡我們對有需要的兄弟姐妹所做的,就是對祂而做,也能藉此表達我們對祂的愛。

(2014 每日聖言,樂仁出版社供稿)


那时候,一个经师问耶稣:“所有的诫命中,哪一条最重要?”耶稣回答:“第一条是:‘听啊!以色列!上主,我们的天主是唯一的主;你要全心、全灵、全意、全力爱上主,你的天主。'第二条是:‘你要爱你的邻人如你自己。'再没有任何诫命比这两条更重要的了。”那个经师又说:“老师,对啊!祢说得很正确。天主是唯一的,除祂以外,没有其他的。我们要全心、全灵、全意、全力地爱祂,也要爱人如己。这样做,比任何全燔祭或牺牲更重要。”耶稣见他应对得明智,就对他说:“你离天主的国不远了。”

此后,再没有人敢向祂发问了。
马尔谷福音 12:28-34

“爱主爱人”是耶稣留给我们的新诫命。我们该将这新诫命付诸实行。爱一个人,包括了解他、尊重他的自由、关心他的需要、事事为他着想。如果我们真心这样对待他人,那便是“爱人如己”。然而,对于天主,我们除了尊敬外,如何能侍奉祂,且全心、全灵、全意、全力地爱祂呢?耶稣给我们的答案是:“你们对我兄弟当中最小的一个做的,就是对我做的。”(玛25:40)爱他人和帮助有需要的人岂不就是主所指示的得救之道。

(2014 每日圣言,乐仁出版社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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