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寬恕自己才能寬恕別人

by BRS21
2019-03-26


那時,伯多祿前來對耶穌說:「主啊!若我的弟兄得罪了我,我該寬恕他多少次?直到七次嗎?」耶穌對他說:「我不對你說:直到七次,而是到七十個七次。為此天國好比一個君王,要同他的僕人算賬。他開始算賬的時候,給他送來一個欠他一萬「塔冷通」的,因他沒有可還的,主人就下令,要他把自己和妻子兒女,以及他所有的一切,都變賣來還債。那僕人就俯伏在地叩拜他說:主啊!容忍我吧!一切我都要還給你。那僕人的主人就動心把他釋放了,並且也赦免了他的債。那僕人正出去時,遇見一個欠他一百「德納」的同伴,他就抓住他,扼住他的喉嚨說:還你欠的債!他的同伴就俯伏在地哀求他說:容忍我吧!我必還給你。可是他不願意,且把他下在監裏,直到他還清了欠債。他的同伴看見所發生的事,非常悲憤,遂去把所發生的一切告訴了主人。於是主人把那僕人叫來,對他說:惡僕!因為你哀求了我,我赦免了你那一切的債;難道你不該憐憫你的同伴,如同我憐憫了你一樣嗎!他的主人大怒,遂把他交給刑役,直到他還清所欠的一切。如果你們不各自從心裏寬恕自己的弟兄,我的天父也要這樣對待你們。」
瑪竇福音 18:21-35

寬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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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發問的人是猶達斯,他會寬恕得罪他的弟兄多少次呢?可能一次也不會!

其實,寬恕自己比較寬恕別人更難!可幸伯多祿有一顆寬大的心,願意寬恕他的弟兄七次。否則,他怎樣面對自己三次否認主呢?且看,猶達斯負賣耶穌,結果上吊死了(瑪27:5)。當然,你可能認為「賣主求榮」與為了保命而「六親不認」的嚴重性不同,客觀地,一個不可饒恕,一個情有可原。錯!客觀地兩者都與耶穌基督斷絕關係,沒有分別;但正是主觀的嚴重性,決定了兩位門徒的不同命運。

一個把自己看得很重要的人,是不會輕易放過自己和其他人的。他對自己和對別人,都有很嚴厲的要求。對其他人,他有很高的期望,期望得到別人絕對的尊重和即時的回應。我值得你給我八分的尊敬,你祇給我四分,你欠我!對自己也有很苛刻的期望,把達標的尺度抬得很高。總而言之,他們不會輕易寬恕他人或者自己。與這樣的人相處,非常辛苦,令人窒息。

伯多祿是漁夫出身,知道自己的社會地位不高,總算是個知道天高地厚的人。所以他還有一點謙卑,不敢對別人有過份的期望。即使面對別人不合理的要求,亦不會反對(路5:5)。他問耶穌基督,要容忍寬恕弟兄們不合理的要求多少次(瑪18:21),讓自我有機會行使權力,宣示自我。耶穌基督知道不願寬恕的害處, 告戒伯多祿要不斷寬恕,否則受害的是自己。哪怕祇有一次不寬恕別人,祇要一次不寬恕自己,就足以致命了!

天父啊!讓我們學習謙卑,讓我們享見祢的慈愛。亞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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