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利亞的選擇

by BRS21
2017-10-10


那時候,耶穌進了一個村莊。有一個名叫瑪爾大的女人,把耶穌接到家中。她有一個妹妹,名叫瑪利亞,坐在主的腳前聽他講話。瑪爾大為伺候耶穌,忙碌不已,便上前來說:「主!我的妹妹丟下我一個人伺候,你不介意嗎?請叫她來幫助我吧!」主回答她說:「瑪爾大!瑪爾大!你為了許多事操心忙碌,其實需要的惟有一件。瑪利亞選擇了更好的一份,是不能從她奪去的。」
路加福音 10:38-42

忙

瑪利亞的選擇令筆者想起多年前的一篇靈修周記,節錄如下:
很多修院同學問我,為何可以在上課日子舉行明供聖體?眾所周知,明供聖體必須要有朝拜者在場,沒有一刻可以「空城計」,而學校工作、活動繁忙,這又怎能做到呢?其實,我服務於一間教區中學,全校校長、老師、職員總計共有17位天主教徒。由08:00至16:00,8小時即480分鐘,只要每人騰出28.2分鐘便可以辦到。問題其實是意願,到底,想不想用這種祈禱方式接近耶穌。

幾年前,我眼見天主教老師各自為政,對福傳毫無熱誠,當我什麼方法也做了之後,一切亦是徒勞無功,於是,想到只有聖體的恩寵,才能幫助我們。因此,我開始四處聯絡神父,希望舉行每月一次師生彌撒,期望藉聖體聖事的共融,把大家團結起來。不過,眾裡尋「他」,也沒有神父願意協助,他們通常的回應,就是校監神父應該負責。老實說,當時心裡實在有點氣,就是校監不願意多做這類工作,我才四處找尋協助;其實,我和校監神父是非常要好的,所以問題是在於他不認為要做這麼多的靈修活動,而非其他原因。最後,彌撒計劃無疾而終。那時,我還沒能和天主對話,只是祈禱向耶穌發脾氣說:「我已經做了我可以做的事,是您的人(意思是神父) 不做。不關我事,回到天國時,切勿怪責我。」

及至2008年默主歌耶朝聖回港後,心裡的火熱又重新燃燒起來,於是,再決定舉行明供聖體,校監本來也不甚願意,最後,勉強准許我們一年做一次,這樣便開始了第一次在校明供聖體。特別的是,接著一年神父調任另一堂區,我們本來擔心新接任的堂區神父不允許我們明供聖體。怎料,他非常贊成,並讓我們自行安排日子,參加的老師也日漸增加。

不過,人總是心急的,看看「更表」,仍然有幾位同事從來沒有出席朝拜聖體活動,我心裡怎樣也有點忐忑。幸而,理智令我明白信仰的步伐是因人而異,亦是天主的恩寵,天主永遠是行第一步那位,尊重別人的步伐,就如天主尊重我們的自由意志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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