悔改之道

by BRS21
2022-03-22


那時,伯多祿前來對耶穌說:「主啊!若我的弟兄得罪了我,我該寬恕他多次?直到七次嗎?」耶穌對他說:「我不對你說:直到七次,而是到七十個七次。為此天國好比一個君王,要同他的僕人算賬。他開始算賬的時候,給他送來了一個欠他一萬『塔冷通』的,因他沒有可還的,主人就下令,要他把自己和妻子兒女,以及他所有的一切,都變賣來還債。那僕人就俯伏在地叩拜他說:主啊!容忍我罷!一切我都要還給你。那僕人的主人就動心把他釋放了,並且也赦免了他的債。但那僕人正出去時,遇見了一個欠他一百『德納』的同伴,他就抓住他,扼住他的喉嚨說:還你欠的債!他的同伴就俯伏在地哀求他說:容忍我罷!我必還給你。可是他不願意,且把他下在監裏,直到他還清了欠債。他的同伴見到所發生的事,非常悲憤,遂去把所發生的一切告訴了主人。於是主人把那僕人叫來,對他說:惡僕!因為你哀求了我,我赦免了你那一切的債;難道你不該憐憫你的同伴,如同我憐憫了你一樣嗎? 他的主人大怒,遂把他交給刑役,直到他還清所欠的一切。如果你們不各自從心裏寬恕自己的弟兄,我的天父也要這樣對待你們。」
瑪竇福音 18:21-35

Forgive

Forgive

四旬期基本的訊息是醒察、悔改,死於罪惡,準備與基督一起復活於天主的榮福中。今天兩篇讀經好像標旨不同的主題或角度— 達尼爾先知書從債仔(以色列子民)講求赦求恩,而瑪竇福音明顯從債主角度講寬恕之道。只是兩邊都有講及對債或罪的處理。
達尼爾先知書是以民被充軍到巴比倫作背景,而阿匝黎雅是當時其中一位猶太智者與義人(敬畏天主的人)。他及另外2位義人被政敵迫害給王上判處火刑,在火焰中向上主祈求。經文中指出修和之道,首先醒察明認自己的錯處。不只是認錯,而是要找出錯處。「我們犯罪作惡,離棄了你,在一切事上犯了重罪,沒有聽從你的誡命,也沒有遵守,也沒有執行你為我們的好處,給我們所吩咐的事(達3:29—30)」。然後知道不是我們什麼德行補贖換回上主的寬恕,而是天主的仁慈,自身的真心懺悔改過,用行動証明已再信靠上主(義人)。「目前我們沒有元首,沒有先知,沒有領袖,沒有全燔祭,沒有祭祀,沒有供物,沒有馨香祭,沒有地方可以給你薦新,好蒙受你的仁愛。但願我們能藉着懺悔的心和謙虛的精神蒙你悅納,…,能當作滿全了我們對你應盡的義務,因為凡信賴你的,決不會蒙受羞辱。現在我們全心隨從你,敬畏你,尋求你的慈顏,望你不要使我們羞慚。」(達3:38—41)
而福音的比喻中的債主如先知書所言的天主一樣, 因寬仁慈悲,感念債仔真心懺悔 — 因真的無力債還,不想禍及妻兒,只求延期不是免債,日後持續償還。只是上主寬免全債,給予重生的機會。「因他沒有可還的,主人就下令,要他把自己和妻子兒女,以及他所有的一切,都變賣來還債。那僕人就俯伏在地叩拜他說:主啊!容忍我罷!一切我都要還給你。」(瑪18:25—26)。這可惡的債仔僕人後來所犯的是沒有做到真正的改過。沒有身感上主的仁慈後,推己及人,以身效法,在生活行實中証明真的信靠天主,以天主為榜樣,以祂的價值觀與態度去對待世物。
我們如以民及可惡的僕人一樣,犯了罪(背離過天主),欠祂的非我們能償還(沒有元首、先知、領袖、全燔祭、祭祀供物、馨香祭、地方/一萬「塔冷通」),不是世上什麼的補贖能償還(所以修和從來不是賣買,等價交換)。而天主的寬赦給予重生的機會在於我們悔與改。相信真心懺「悔」,大部份人在修和聖事中或前都已做到,但那「改」過則不是人人都做到或明白(不是做了神父指定的補贖事工就算)。而是今天的主題真心悔改,以天主榜樣,以生活實踐天主之道, 真正不再犯罪,即不再不信靠天主,從此作敬畏天主的義人。
慈悲的天父,感謝祢無條件的先寬恕我們的罪過。但你知人的糊塗與軟弱,時常誤以為做的所謂的補贖是來抵償我們的罪債,而不知是祢想我們藉此遠離罪惡的環境與習慣,不再背離天主。求主賜信心與毅力給我們,使能戰勝誘惑的挑戰。因祢聖子耶穌基督之名而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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