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祢捨棄一切

by BRS21
2015-05-26


那時候,伯多祿開口對耶穌說:「看,我們捨棄了一切,而跟隨了你。」耶穌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了我,為了福音,而捨棄了房屋、或兄弟、或姊妹、或母親、或父親、或兒女、或田地,沒有不在今時就得百倍的房屋、兄弟、姊妹、母親、兒女、田地,連迫害也在內,並在來世獲得永生。但有許多在先的,要成為在後的;在後的,要成為在先的。」
馬爾谷福音 10:28-31

Sons of St Francis © Fr Lawrence Lew, O.P.

Sons of St Francis
© Fr Lawrence Lew, O.P.

承接昨天的讀經,耶穌進一步說明跟隨祂應有的態度和做法:捨棄了房屋、或兄弟、或姊妹、或母親、或父親、或兒女、或田地。聽了這番說話,或許會使人感到驚愕,莫非要成為基督徒,就要「斷六親」!?當然非也。

耶穌的說話,是清楚地提醒我們,不要因世俗的事務和雜念,而影響與天父和人的關係。「十誡」的要義是:上愛天主,下愛世人。要實踐這兩條誡命的總綱,就要甘願捨棄一切:自己的執著,對別人的成見……正如耶穌基督一樣,不會把持不捨,卻空虛了自己,聽命於天主,捨棄了自己的生命。(斐2:6-7)

當然,要能做到這樣,並不容易,不可單靠自己的力量,人因原罪的原故,總是軟弱的,極需要天主的恩寵來助佑。

仁慈的天父,因著聖神的愛火,激發我們「愛主愛人」的熱忱,並幫助我們學習耶穌基督的謙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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