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候,伯多祿開口對耶穌說:「看,我們捨棄了一切,而跟隨了你。」耶穌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了我,為了福音,而捨棄了房屋、或兄弟、或姊妹、或母親、或父親、或兒女、或田地,沒有不在今時就得百倍的房屋、兄弟、姊妹、母親、兒女、田地——連迫害也在內,並在來世獲得永生。但有許多在先的,要成為在後的;在後的,要成為在先的。」
馬爾谷福音 10:28-31

人為了我,為了福音,而捨棄了房屋、或兄弟、或姊妹、或母親、或父親、或兒女、或田地,沒有不在今時就得百倍的房屋
伯多祿說,他捨棄了一切。甚麼是一切? 耶穌說了答案: 房屋、或兄弟、或姊妹、或母親、或父親、或兒女、或田地。捨棄了這些,就可以說是捨棄一切。作為今時今日基督的追隨者,我們明白,我們要有所捨棄。至少,我們要捨棄自己的私念,捨棄自己的固執,以福音的教導來生活。至於財富,親人,要捨棄的意思,取決於不同的人和不同的家庭狀況,着實不能一概而論。單身的人比較容易、有家室之人比較難。富有的人比較容易、貧困的人比較難。
我覺得,我可以捨棄,不是為了在今時得到百倍的賞報,也不完全是為了在來世獲得永生,而是,我願意為愛天主,為了做一個更好的基督徒而捨棄,因為天主先愛了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