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個星期的福音讀經,是耶穌從 《依撒意亞先知書》「葡萄園的愛歌」(第一篇讀經)改編而成的比喻. 毫無疑問,這個比喻.是針對祂的對頭人的、(參 瑪 21:45)。在耶穌的時代,一般葡萄園的園主都是住在市鎮,遠離自己田產的富人。園戶才是種植和管理葡萄園的人,他們需要付租金、稅款及其他社區雜項開支,要是那一年大自然不配合,收成不好,很多時他們會難以維持生計。
但在比喻中,反派不是園主而是園戶。園主精心準備了葡萄園,供園戶耕耘。同樣,在《依撒意亞先知書》裡的家主,花盡心思,為了葡萄園的好處,能做的,都做了。不管是因為貪婪或遭受挫折讓園戶變得暴力;或因其他理由使葡萄園結出野葡萄,公義都站在家主和葡萄園主人的一方。因為在這兩個情況中,園戶和葡萄園都沒有繳納該付的田產。在依撒意亞的比喻,問題出自以色列本身 (參 依 5:7);而在耶穌的比喻,癥結在於以色列的領袖。
在舊約,「葡萄園」這詞通常是暗喻天主的選民,而天主是種植葡萄的園丁 (參 依 5:7, 27:2-6; 詠 80:8-16; 耶 2:21; 則 17:5-10, 19:10-14; 歐 10:1)。在新約,天國則被喻為葡萄園,, 而耶穌在最後的講道中,形容自己是葡萄樹,而天主是園丁(參 瑪 20:1-8, 21:33-41; 若 15 1-7)。在 Lumen Gentium (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文獻《教會》教義憲章 1964),「葡萄園」是教會其中一個象徵,「她是一塊農田,天主的農場 . . . 教會是天上的『農人』所種的特選葡萄園」(《教會》第6段)。
在舊約和新約中,天主經常恫嚇要修剪甚至剷除不結果的葡萄樹 (參 依 5:5-6; 瑪 7:17-20)。在耶穌開始公開傳教之前,洗者若翰曾向猶太人發出類似的警告,叫他們不要因為祖先的關係而流於自大傲慢,「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必被砍倒,投入火中」(瑪 3:10)。而耶穌的比喻說得更為清晰:「天主的國,必由你們中奪去,而交給結果子的外邦人」(瑪 21:43)。但結好果子不是單單要求當時的猶太人;也同樣要求今天的我們。
在聖洗聖事中,我們表明願意為自己的身份作證,就是說,在信德中日趨成熟,並在日常生活中履行這個承諾。但聖洗這不可磨滅的印記,卻不是可豁免我們不會成為腐敗的枝幹並被切除。作為教會的成員,我們應努力嘗試結出可以幫助建設教會的好果子,例如:我們可以為堂區的不同事工奉獻自己的時間和才幹、向有需要或迷途的成員伸出援手、或參與教會的慈善服務和工作等等。對自己,我們應努力結出如聖保祿列舉至聖的果實:仁愛、喜樂、平安、忍耐、良善、溫和、忠信、柔和、節制 (參 迦 5:22-23)。無論是個人或團體結出的果子,教會作為新以色列,要與基督,那真的葡萄樹,共融,因為「祂賜給我們為樹枝者以生命和結果的能力,我們藉着教會存在於基督內,沒有祂我們什麼也不能作」(《教會》第6段)。
也許我們應該謹記,我們只是園戶,如果不打理好葡萄園,讓園主收穫豐盛的話,我們被付予的管理權是會被撤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