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祿家書】羅馬書 Ep 21 – 羅12:1-21

by Keith Fung
2024-09-21

21)羅12:1-21 獻上你們的身體,當作生活的祭品。
1弟兄姊妹們:我以天主的仁慈,請求你們,獻上你們的身體,當作生活、聖潔和悅樂天主的祭品:這才是你們合理的敬禮。2你們不可與此世同化,反而應以更新的心思,變化自己,為使你們能辨別:什麼是天主的旨意,什麼是善事,什麼是悅樂天主的事,什麼是成全的事。3我因所賜給我的聖寵,告訴你們每一位:不可把自己估計得太高,而過了份;但應按照天主所分與各人的信德尺度,估計得適中。4就如我們在一個身體上有許多肢體,但每個肢體,都有不同的作用;5 同樣,我們眾人在基督內,也都是一個身體,彼此之間,每個都是肢體。6 按我們各人所受的聖寵,各有不同的恩賜:如果是說預言,就應與信德相符合;7 如果是服務,就應用在服務上;如果是教導,就應用在教導上;8 如果是勸勉,就應用在勸勉上;施與的,應該大方;監督的應該殷勤;行慈善的,應該和顏悅色。9愛情不可是虛偽的。你們當厭惡惡事,附和善事。10 論兄弟之愛,要彼此相親相愛;論尊敬,要彼此爭先。11 論關懷,不可疏忽;論心神,要熱切;對於主,要衷心事奉。12論望德,要喜樂;在困苦中,要忍耐;在祈禱上,要恆心;13 對聖者的急需,要分擔;對客人,要款待。14 迫害你們的,要祝福;只可祝福,不可詛咒。15 應與喜樂的一同喜樂,與哭泣的一同哭泣。16彼此要同心合意,不可心高妄想,卻要俯就卑微的人。不可自作聰明。17對人不可以惡報惡,對眾人要勉勵行善;18 如若可能,應盡力與眾人和睦相處。19 諸位親愛的,你們不可為自己復仇,但應給天主的忿怒留有餘地,因為經上記載:『上主說:復仇是我的事,我必報復。』20 所以:『如果你的仇人餓了,你要給他飯吃;渴了,應給他水喝,因為你這樣作,是將炭火堆在他頭上。』21 你不可為惡所勝,反應以善勝惡。

❖本書1-11章是保祿的教義論(doctrinism),從本章起到最後一章止(12-16章),是他的道德教誨(parenesis):這是他在《迦拉達書》、《厄弗所書》、《哥羅森書》等所有的常例。他認為道德離不開教義/信理,而是教義/信理的美果。在本書開始,他先詳述天主救贖人類的妙計(1-8章),隨後講解天主的恩許不因以民的背信而歸於失效,即以民的背信不能廢棄天主救人原有的妙計,因為天主會利用以民的不信,更表現他的仁慈(9-11章);末後他勸告基督徒該怎樣事奉天主,換句話說,勸告他們該怎樣度基督徒的超性的、相宜天主義子地位的新生活(12-16章)。信友既因天主的仁慈「藉信德而成義」(3:28-30; 5:1; 10:10),成了天主的義子,自然便應度一種相稱與天主義子地位的新生活;消極方面,「不可與此世同化」,積極方面,「應以更新的心思變化自己」(2),使自己成為「聖潔的祭品」(1),獻於天主。

❖「獻上你們的身體,當作生活、聖潔和悅樂天主的祭品:這才是你們合理的敬禮」(1)──所謂「合理的敬禮」原文是logikh. latrei,a – logikē latreia [thysia],latreia指對天主行的崇拜行為,而且只能以天主為對象。至於「合理的敬禮」,即「合(乎)理(性)的敬禮」。logiko,j 這形容詞來自名詞lo,goj,有「言」、「理由」、「信息」、「教訓」之意。基督徒也應該給天主獻祭,但基督徒的祭品自然不能像異教人獻給邪神的祭品(格前10:20),也不能是猶太人的祭品,因為梅瑟的法律因着耶穌的降生和聖死已經廢止了(7:4-6)。那麼,基督徒的祭品該是什麼呢?不是別的,該是基督徒自己的身體。信友如果常生活在基督內,他的身體自然就有這三種優點:「生活」、「聖潔」、「悅樂天主」。這樣他的敬禮自然也就是合理的,即合乎天主義子的地位的。

❖「你們不可與此世同化,反而應以更新的心思,變化自己……」(2)── 信友領洗後已脫離舊時代而入於新時代了(參看1:16-17)。因此他不該與世俗同流合污,而要革面洗心,去做一個新人。這種「變化自己」的目的,是為「辨別天主的旨意」,並去實行「聖善」、「悅樂天主」及「成全」的事(斐3:8;弗5:10-17)。藉着祈禱,我們才能「辨別甚麼是天主的旨意」(羅12:2; 弗5:17),和「獲得承行天主聖意的恆心」(希10:36)。 耶穌教導我們,進入天國不靠空話,而靠「承行我在天之父的旨意」(瑪7:21)。(教理2826)

❖當人使自己與「言」相符,並透過信仰而成為「言」(logos)後,他就成了祭品。當以色列充軍和希臘時期的受苦經驗,開始令祈禱之言,提升至等同於(甚至超越了)外在祭獻的崇高地位時,透過「言」(logos)一詞,希臘世界整套「言」的哲學,也隨之滲入了這觀念內。結果希臘思想把它提升至與「羅格斯」(Logos)——即一切事物的意義——神秘結合的概念。(⋯⋯)在教會禮儀中與基督的逾越事件「並時」,實在也是一件人類學的事實。這慶典不僅是個儀式,或僅是個禮儀「遊戲」。這確是個「合理的敬禮」(logike latreia),使我的存在、我內在與基督奉獻的「並時」,變得合情合理。基督的奉獻成了我的奉獻,因而達致「並時」和肖似天主。為此,初期教會視殉道為一個真正的感恩祭禮,是與基督「並時」的最具體實現,達致與他結合為一。禮儀的確能影響日常生活,影響我的個人生命。正如我們引述保祿的話指出,禮儀的目的是要使我們的「身體」(即我們在世上有肉體的生活)成為「生活的祭品,」與基督的祭獻結合(參看羅12:1)。(J. Ratzinger,《禮儀的真諦》[Der Geist der Liturgie. Ein Einführung],35及 46-47頁)

❖「我因所賜給我的聖寵,告訴你們每一位:不可把自己估計得太高,而過了份;但應按照天主所分與各人的信德尺度,估計得適中」(3)── 「我因所賜給我的聖寵」一句暗示他宗徒的職位,因此他願以自己宗徒的權威,勸勉羅馬的眾信友,每人都應該對自己所有的職份地位心滿意足。「不可把自己估計得太高」,這警惕的話可使信友心滿意足。「信德尺度」從上下文看來,可能是每位基督徒,因著自己的信仰,在「基督的妙身」內都有自己的地位和作用;或者用現代的話來說,是每位信友在聖教會內,都有自己的使命和自己的聖召;那麼,保祿勸勉羅馬信友的意思不外是:要他們盡己力之所能去實現自己聖召的任務,這樣他們都能「為建樹基督的身體」而勞苦出力(參閱弗4:11-14)。

❖「就如我們在一個身體上有許多肢體,但每個肢體,都有不同的作用……」(4)── 保祿此處根據「基督妙身」的道理,具體解釋前節的理論。就如人的四體百肢,雖然各不相同,但為整個身體的生活,每個小肢體都有它的重要性和作用;同樣,每個信友在聖教會內各有他不同的恩賜,只要他照自己所受的恩賜為基督的妙身努力工作,便算滿全了自己的超性使命。

❖「按我們各人所受的聖寵,各有不同的恩賜……」(6)── 為要叫每個信友都能善盡己職,保祿特別囑咐在教會內負有職責的七種人士,他們當中所享的一些奇恩,是原始教會所特有的。這七種職責分列如下:

❖「如果是說預言,就應與信德相符合;如果是服務,就應用在服務上;如果是教導,就應用在教導上;如果是勸勉,就應用在勸勉上;施與的,應該大方;監督的應該殷勤;行慈善的,應該和顏悅色」(6-8)──首四個恩賜是為靈魂的益處。這裡所說的第一個恩賜是「說預言」,即謂按聖神所賜的光照,去闡揚天主的奧理,就如11:25關於以色列將來必要歸依的啟示,就是說預言的奇恩(參閱格前14:3-24)。保祿還囑咐說預言者要「與信德相符合」(kata. th.n avnalogi,an th/j pi,stewj – kata tēn analogian tēs pisteōs,即梵二所稱的「信德的類比」analogia fidei),就是要按教會的「共同信仰」(鐸1:4)。換句話說,即是為叫無信德的人去獲得信德而說預言(聖多瑪斯St. Thomas、朱里革耳Jülicher等)。(這種解釋可以與迦1:8;格前12:10; 14:29;得前5:19-21互相參照。)第二是「服務」,究竟這裡所說的服務,指的什麼樣的工作,我們不能確知;也許是指的那「日常的供應品上」的職務(宗6:1),或者是指照顧貧弱者所作精神和物質兩方面的事(15:21-31;格後8:4)。第三是「教導」,這恩賜既然與「說預言」有分別,很可能是指給信友講解聖教會普通道理(教理catechism)的責任(格前12:28;弗4:11)。第四是「勸勉」,這恩賜是由「教導」自然發生的結果,因為教導者常是以「勸勉」結束他的教訓(格前14:3)。

下面三個恩賜是為肉身的需要。第五是「施與」,是說信友對於那些缺衣少食的人,應該盡力地慷慨救濟(格後9:11-13; 11:3;弗6:5……)。第六是「監督」,這恩賜也許是給那些公開分施哀矜的負責人,(16:2說福依貝幫助了許多人,「幫助」原文為prostatis亦可譯作「救濟者」,似乎同本節的proistamenos之意相同,參閱得前5:12;弟前5:17; 3:4-5,12。)這些負責督導的人,應該「殷勤」周到,好使每個窮人都能得到所需要的救濟。第七個恩賜是給那些「行慈善的」人,要他們用自己的財物救濟窮人時,態度和顏悅色,沒有一點輕看窮人的態度,但要使貧窮的人感覺到富貴的和貧窮的在基督內都是兄弟。

❖「愛情不可是虛偽的。你們當厭惡惡事,附和善事。論兄弟之愛,要彼此相親相愛;論尊敬,要彼此爭先」(9-10)── 就如在格前論了「恩賜」之後(12章),繼論「愛德」(13章),保祿在這裡也是如此:愛德的道理(9-21節)也是在論恩賜之後(3-8節)。這端崇高的道理,是導源於耶穌的山中聖訓,形成於保祿所倡導的基督妙身的道理。

❖「論關懷,不可疏忽;論心神,要熱切;對於主,要衷心事奉」(11)── 「論關懷」是指兄弟們守望相助,互相照顧的美德。「論心神」是指蒙受了聖神的人的心神;這樣的人應該時常謹隨聖神的領導(8:14)。「對於主,要衷心事奉」,是說要熱切地在耶穌妙身的肢體上專心去「事奉」耶穌自己。

❖「論望德,要喜樂;在困苦中,要忍耐;在祈禱上,要恆心;對聖者的急需,要分擔;對客人,要款待。迫害你們的,要祝福;只可祝福,不可詛咒」(12-14)── 「論望德,要喜樂」,按格前13:7:「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所論的,「望德」是「愛德」的結晶。為此聖多瑪斯解釋這端道理說:信友們因著望德自然喜樂,因著望德自然在困苦中忍耐,在祈禱時恆心,在行善的事上熱心,在受迫害時祝福他的仇人,並為他們祈求。「只可祝福,不可詛咒」一句也是耶穌所出的命令:「你們當愛你們的仇人,當為迫害你們的人祈禱」(瑪5:44)。保祿用這些教訓教導信徒該怎樣去對待教外人。「款待客人」是聖教初興時很重要的義務,參閱弟前3:2;鐸1:8;希13:2;伯前4:9等處。

❖「應與喜樂的一同喜樂,與哭泣的一同哭泣」(15)── 分享喜樂,喜樂會倍增,分擔憂傷,憂傷會減輕。這句話跟路7:31-32和瑪11:16-17中耶穌所設的比喻,在意義上卻有分別,故此並沒有矛盾。「我可把這一代的人比作什麼呢?他們相似什麼人呢?他們相似坐在街上的兒童,彼此呼喚說:我們給你們吹笛,你們卻不跳舞;我們唱哀歌,你們卻不悲哭」(路7:31-32),這裡是以不願與人玩耍的兒童的怪癖和頑皮作譬,用以比擬做人民首領的,因驕傲而生的固執和頑梗,因為他們拒受天主所有的計劃和啟示。

❖「彼此要同心合意,不可心高妄想,卻要俯就卑微的人。不可自作聰明」(16)── 信友們既同有一個天上的大父,當然彼此都是兄弟姊妹(得前4:9;希13:1;伯前1:22),那麼,自然應該有樂同享,有苦同受,彼此「同心合意」。為能達到這種相親相愛的理想生活,「心高妄想」與「自作聰明」都是要不得的;反而應該追隨耶穌的芳表懿範,時時處處俯就那些遭人遺棄或輕視的卑微人。這一番教訓是多麼高妙,多麼重要(瑪25:35-36;依58:7)!

❖「對人不可以惡報惡,對眾人要勉勵行善;如若可能,應盡力與眾人和睦相處」(17-18)── 這兩節勸勉信友在外教人中該如何待人接物。保祿首先提出「不要以惡報惡」的金科玉律(得前5:15;伯前3:9等),然後囑咐他們「對眾人要勉勵行善」,不但對我們的朋友,連我們的仇人也在內。所謂「善」,即如斐4:8「凡是真實的,凡是高尚的,凡是正義的,凡是純潔的,凡是可愛的,凡是榮譽的……」,因為這樣教會才可在教外人前得到應有的令譽(鐸2:10)。末了他警告信友們盡己之所能,設法「與眾人和睦相處」,所謂「和睦相處」,並不是說無論事之好壞,都去遷就教外人,如果他們借勢凌人強迫信友去作違反天主命令的事,那就非彼此決裂不可,因為信友還有一條金科玉律的法則:「聽天主的命勝過聽人的命」(宗5:29)。

❖「你們不可為自己復仇,但應給天主的忿怒留有餘地……」(19)── 所謂信友迫不得已時,要與教外人彼此決裂,並不是說信友可採報復的手段。保祿絕對禁止任何方式的報復,他引證梅瑟的話(申32:35)和箴25:21-22的話來說明,復仇這一回事只屬於主宰人類的天主,任何人沒有復仇的權柄。「如果你的仇人餓了,你要給他飯吃;渴了,應給他水渴,因為你這樣作,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這句話是說信友向仇人施恩惠,好叫仇人看到信友們如此愛仇的英豪行為而感到自我慚愧,受到自己良心的責備,因而悔過認錯。「你不可為惡所勝,反應以善勝惡。」因為惡好像是一種傳染性的疾病,如果你以惡報惡,你是相幫它傳染,算是「為惡所勝」,作了它的俘虜;反之如果你以德報惡,你是阻止它的傳染,算是「以善勝惡」,叫惡作了你的俘虜。

❖傳自宗徒教導的道德教理,宜於與主的聖訓相連接(如羅馬書12-15章;格林多前書12-13章;哥羅森書3-4章;厄弗所書4-5章,和其他章節)。這道理以宗徒的權威傳授主的教導,特別在講解由對基督的信德所衍生的諸德時,這些德行由聖神的主要恩賜 ── 愛德所激發。「你們的愛不可是虛偽的。……論兄弟之愛,要彼此相親相愛。……論望德,要喜樂;在困苦中,要忍耐;在祈禱上,要恆心;對聖者的急需,要分擔;對客人,要款待」(羅12:9-13)。這教理也教導我們,根據我們與基督和教會的關係,處理良心的個案。(教理1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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