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候,耶穌舉目向天說:「父啊!時辰來到了,求你光榮你的子,好叫子也光榮你,因為你賜給了他權柄掌管凡有血肉的人,是為叫他將永生賜給一切你所賜給他的人。永生就是:認識你,唯一的真天主,和你所派遣來的耶穌基督。我在地上,已光榮了你,完成了你所委託我做的工作。父啊!現在,在你面前光榮我吧!賜給我在世界未有以前,我在你前所有的光榮吧!
「我將你的名,已顯示給那些你由世界中所賜給我的人。他們原屬於你,你把他們託給了我,他們也遵守了你的話。現在,他們已知道:凡你賜給我的,都是由你而來的,因為你所授給我的話,我都傳給了他們;他們也接受了,也確實知道我是出於你,並且相信是你派遣了我。我為他們祈求,不為世界祈求,只為你賜給我的人祈求,因為他們原是屬於你的。我的一切都是你的,你的一切都是我的:我因他們已受了光榮。從今以後,我不在世界上了,但他們仍在世界上,我卻到你那裏去。」
三十年,三十年的過去!卻仍留下心中點點傷痛──「不想回憶‧未敢忘記」。
然而,到了今天,他們已獲得了「永生」的希望──「為義而受迫害的心是有福的,因為天國是他們的。」(瑪5:10)
當筆者讀過這篇福音章節時,腦海中不其然浮現出三十年前的情境,一場聲風血雨的屠殺,而那些手無寸鐵的市民,卻無辜的死在槍彈之下,屍首更被無情的鐵輪輾過,弄得血肉模糊,生命成了無聲的吶喊。但是,他們卻真正看到「永生」的路向,因為他們在這痛苦中看見「唯一的真天主」。(若17:3)
是的,耶穌基督也不曾是面對過這殘酷不仁的對待,最後被強權者狠狠地釘死在十字架上。然而,天父卻使祂從死者中復活,賜予祂「永生」的賞報,且高高舉揚了祂。(斐2:9)誠然,為每一位基督徒而言,最珍貴的莫過於天主早已把「永生」賜給了我們,唯一的是我們能否為領受這生命的賞報而真正的作好準備,願意為基督而敢於犧牲自己。
十字架上的基督,昔日祢為贖回我們,使我們從罪惡中獲得了救贖。求祢激勵我們的心志,好使我們能為實踐福音而甘願捨身取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