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紀上 17:10-16
希伯來書 9:24-28
馬爾谷福音 12:38-44
很多人對今天福音中窮寡婦獻小錢的故事都很熟悉。在耶穌的時代,這寡婦的小錢是最小和最不值錢的貨幣。寡婦的奉獻顯示出她在經濟和在社會上的窘境。在父權制的社會, 失去丈夫的寡婦,往往是貧困和弱勢的(參 盧 1:21,哀 1:1)。在猶太社會中,寡婦和
孤兒及沒有土地的難民一樣,經常代表着窮人中的至窮(約 24:4,依 10:2)。
在《舊約》中,天主經常命令以色列國照顧寡婦。衪會捍衛、保護和支持她們(參見 出 22:23,申 16:11-14,詠 68:5, 146)。祂會詛咒那些虐待寡婦的人,祝福那些照顧她們的人(參見 申 27:19,依 1:17-18,耶 22:3-4)。事實上,能否照顧像寡婦這樣無權無勢的人,是判斷一個以色列統治者的標準 (參見 詠 72:4,耶 22:16)。在《新約》,當聖母奉獻嬰兒耶穌於聖殿時,聖婦亞納, 一位寡婦及女先知,獲賜得見默西亞的榮寵(參見 路 2:36-38)。耶穌使納因城寡婦的兒子從死裡復活,並將他交回給他的母親,當衪在十字架上時,祂照顧自己的寡母,把她託付給衪所愛的門徒(參見 路 7:11-17,若 19:25-27)。我們今天在福音中讀到,耶穌譴責那些利用寡婦的人(參見 谷 12:40)。
早期的教會非常照顧寡婦,甚至選出了七名聲譽良好的人來負責這件事(參見 宗 6:1-5)。他們是第一批執事,而他們的第一個職責可以説是照顧無依無靠的寡婦。宗徒雅各伯說,照顧寡婦是一個真正宗教虔誠的象徵,「在天主父前,純正無瑕的虔誠,就是看顧患難中的孤兒和寡婦,保持自己不受世俗的玷污」(雅 1:27)。
雖然「寡婦」的身份意味著貧窮和孤寂,但在早期教會中,一些寡婦成立了初期的獻身生活形式。歷史中記錄,有些被列入聖品的寡婦更獻身修道生活,甚至建立了修會團體。例如瑞典的聖彼濟達 (St. Bridget of Sweden)、聖麗達 (St. Rita) 、聖依撒伯爾西頓 (St. Elizabeth Seton) 或我們自己的加拿大聖人:St. Marie of the Incarnation 、聖瑪加利大.杜維爾 (St. Marguerite d'Youville ) 和真福愛美利.加蜜連 (Emilie Tavernier Gamelin) 。她們的犧牲、熱心事主、獻身慈善工作和不斷的禱告,是英勇行為的典範,贏得了早期教父授予她們為「上主祭壇」的形象(參考 Polycarp’s letter to the Philippians, Tertullian's Ad Uxorem, Methodius’ Symposium, the Didascalia Apostolorum)。透過這個比喻,教會肯定了寡婦對基督徒團體的福祉,和培育靈性發展所作出的貢獻。寡婦不僅是接受救濟的一羣,而是積極地以自己的生活作祭壇。而教會和寡婦之間的施予和接受援助的相互關係,在耶穌的母親瑪利亞身上是最佳的寫照。
站在十字架下,聖母瑪利亞不僅分擔了兒子的痛苦,她也與聖經中所有的寡婦們團結在一起,懷着希望, 相信天主會釋放並平反她們的苦痛。正如她兒子的十字架,把恥辱和死亡轉化為榮耀與生命,瑪利亞寡居時的軟弱和孤立,也就化為了力量與包容。故此,當若望把瑪利亞「接到自己家裏」成為家人時,聖母瑪利亞也帶同了若望以及全人類,與耶穌成為永遠的家人(若 19:27)。當聖神在五旬節降臨時,寡婦瑪利亞也處身宗徒們當中,一起為教會的誕生祈禱(參見 宗1:14)。
我們不知道今天福音讀經中的寡婦後來怎樣。她會否像《讀經一》中,獲得先知厄里亞幫忙的匝爾法特寡婦般幸運嗎?但姑勿論怎樣,對於「由自己的不足中,把所有的一切,全部的生活費,都投上了」的人來說,每一個選擇、每一個決定和每一個行動都反映了她完全的奉獻,和對天主旨意的絕對信任(谷 12:44)。對於這樣的人來說,即時的物質回報已不再重要。很明顯,我們現在處於與聖經或早期教會截然不同的年代。然而,這位聖潔的寡婦,除了得到我們主的讚賞外,更是一個充滿慷慨美德的例子。她點亮了對女性的基本尊重,不論她們的人生狀况或社會地位。基督徒怎樣對待這些婦女,便是他們展示對基督的愛和虔誠的考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