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伯多祿前來對耶穌說:「主啊!若我的弟兄得罪了我,我該寬恕他多少次?直至七次嗎?」耶穌對他說:「我不對你說:直到七次,而是到七十個七次。為此天國好比一個君王,要同他的僕人算賬。他開始算賬的時候,給他送來了一個欠他一萬「塔冷通」的,因為他沒有可還的,主人就下令,要他把自己和妻子兒女,以及他所有的一切,都變賣來還債。那僕人就俯伏在地叩拜他說:主啊!容忍我吧!一切我都要還給你。那僕人的主人就動心把他釋放了,並且也免了他的債。但那僕人正出去時,遇見了一個欠他一百「德納」的同伴,他就抓住他,扼住他的喉嚨說:還你欠的債!他的同伴就俯伏在地哀求他說:容忍我吧!我必還給你。可是他不願意,且把他關在監裏,直到他還清了欠債。他的同伴見到所發生的事,非常悲憤,遂去把所發生的一切告訴了主人。於是主人把那僕人叫來,對他說:惡僕!因為你哀求了我,我就免了你那一切的債;難道你不該憐憫你的同伴,如同我憐憫了你一樣嗎?他的主人大怒,遂把他交給刑役,直到他還清所欠的一切。如果你們不各自從心裏寬恕自己的弟兄,我的天父也要這樣對待你們。」
耶穌講完這些話以後,就離開加里肋亞,來到約旦對岸的猶太境內。
瑪竇福音 18:21-19:1
不要口裡說:「我寬恕」,但心裡卻不寬恕,這樣天主肯定會懲罰你。其他人只聽見你口所說的,但天主能看透你的內心。若你說:「我寬恕」,便要真正寬恕。你若是口硬但心裡真正寬恕,比你口裡說寬恕而耿耿於懷好。
有些人會抱怨他們被懲罰。他們說:「我犯了罪,但請原諒我。」我已經原諒了他,但他繼續犯罪。到第四次我們指責他時,他會說:「什麼?你已經寬恕了七十個七次了嗎?」若不指責他的話,只會助長邪惡。那麽要如何做呢?我們除了用言語責備之外,也要寬恕那人的過犯,在心中亦要忘記它。因為天主曾經說過:「從心裡寬恕」,我們若要處罰他人時,也要出於愛心。
一個外科醫生如何用他的手術刀來表現出他的仁愛呢?病人一定會大叫,但他仍然會繼續他的手術,這不是殘忍,那醫生只是對那傷口殘忍,若不清除它,病人便會死。因此當我們的兄弟姊妹得罪了我們的時候,我們仍然要愛他們。有需要時候,我們要懷著愛心去管教他們。若我們不監管他們,便會助長邪惡,天主會責怪我們。因為聖經說:「犯罪的人,你要在眾人前加以斥責,為叫其餘的人有所警惕。」(弟前 5:20)如果罪是私人的,便私底下責備;如果罪是公開的,便公開斥責,使犯罪的人可以改過,其他人亦可引以為戒。
(本文以英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