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修話語】何庭耀神父談論第五誡命

by Kenny Cheng
2019-11-16

第五誡 命為「毋殺人」,我們不許在不必要的情況下使自己或他人在身體或靈魂上受到損害或死亡。小罪與死罪分別為靈魂上的損害與死亡。我們經常以他人為工具,利用他們得益自己,而非利用工具得益他人。我們無權毀滅人命,因為天主創造我們無死的靈魂反映祂的美善,故此我們無論有多脆弱都固有尊嚴。但人一達到極老或極幼之兩端,特別容易利用,故有年老的安樂死與年幼的墮胎兩個問題。西方社會逐漸失去對人命的尊敬,成為死亡文化,但土著墨西哥以前也祭獻過人命向邪神,後來因聖母在瓜達露北以孕婦的形象顯現才終於皈依天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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