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羅8:18-39 聖神以無可言喻的歎息,代我們轉求。任何受造之物,都不能使我們與天主的愛隔絕。
18我實在以為:現時的苦楚,與將來在我們身上,要顯示的光榮,是不能較量的。19凡受造之物,都熱切地等待天主子女的顯揚,20因為,受造之物,被屈伏在敗壞的狀態之下,並不是出於自願,而是出於使它屈伏的那位的決意;但受造之物,仍懷有希望,21脫離敗壞的控制,得享天主子女的光榮自由。22因為我們知道,直到現在,一切受造之物,都一同歎息,同受產痛;23不但是萬物,就是連我們已蒙受聖神初果的人,也在自己心中歎息,等待著義子期望的實現,即我們肉身的救贖。24 因為我們得救,還是在於希望。所希望的若已看見,就不是希望了;那有人還希望所見的事物呢?25 但我們若希望那未看見的,必須堅忍等待。 26同時聖神扶助我們的軟弱,因為我們不知道我們如何祈求才對,而聖神卻親自以無可言喻的嘆息,代我們轉求。27那洞悉心靈的天主,知道聖神的意願是什麼,因為他是按照天主的旨意,代聖徒轉求。28而且我們知道:天主使一切,都有助於那些愛他的人,就是使那些按他的旨意蒙召的人,獲得益處。29因為他已預定:他所預選的人,要與他兒子的肖像相似,好使他兒子,在眾弟兄中作長子。30天主不但召叫了他所預定的人,而且也使他所召叫的人成義,並使成義的人,分享他的光榮。31面對這一切,我們可說什麼呢?若是天主偕同我們,誰能反對我們呢?32天主既然沒有憐惜自己的兒子,反而為我們眾人,把他交出來,豈不也把一切,與他一同賜給我們嗎?33誰能控告天主所揀選的人呢?是使人成義的天主嗎?34誰能定他們的罪?是那已死,或更好說已復活,現今在天主右邊,代我們轉求的基督耶穌嗎?35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是困苦嗎?是窘迫嗎?是迫害嗎?是飢餓嗎?是赤貧嗎?是危險嗎?是刀劍嗎?36正如經上所載:『為了你,我們整日被置於死地,人將我們視作待宰的群羊。』37然而,靠著那愛我們的主,我們在這一切事上,大獲全勝,38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亡、是生活、是天使、是掌權者,是現存的,或將來的事物,是有權能的,39是崇高的,或深遠的勢力,或其他任何受造之物,都不能使我們,與天主的愛隔絕,即是與我們的主基督耶穌之內的愛隔絕。
❖ 人和萬物原是和諧一致的,因為天主造生萬物原為叫人享用;可是人一犯了罪,一切無靈的受造物也受了連累,失去了原有的和諧,屈伏在犯命的人類權下,往往受其不按正理的使用,因此抑鬱不樂,盼望「天主子女的顯揚」(19),即世人復活,天地再造,萬象更新,還其本性的自由(21);並且我們人類也在期待我們「肉身的救贖」(23),即肉身的復活(格後5:1-5),等待我們義子地位的完全實現(若一3:2)。
❖「凡受造之物,都熱切地等待天主子女的顯揚」(19)──不但人切望得到那樣的光榮,連次於人的受造之物也在哀歎中切望等待那樣的光榮。保祿對這端道理完全以純宗教的觀點來講述。他根據舊約聖經和當時流行於猶太人中關於萬物復原的思想(依45:17; 65:17-25;伯後3:13;默21:11;亦見於偽經:厄諾客書45:4;厄斯德拉卷四13:26,29;巴路克默示錄32:6; 51-52章)。
❖「受造之物,被屈伏在敗壞的狀態之下⋯⋯」(20-21)──人和萬物原來是和諧一致的,因為天主造生萬物是為叫人享用。然而也不幸得很,人一犯了天主的誡命,人立時成了罪惡的奴隸,一切無靈的受造之物也立時「被屈服在敗壞的狀態之下」,如同世人處於「敗壞的控制(奴隸狀態)」(21)一樣,(「控制」一詞原文doulei,a – douleia是指「奴隸」)。「出於使它屈伏的那位」是指天主,不是指人。至論「被屈服在敗壞的狀態、受敗壞的控制」,是原祖犯罪後所受的禍害,但保祿指的是什麼禍害,卻不易指出。大概保祿離不開《創世紀》的道理,就是因原罪自然界也失了和諧。保祿用以上的話是要說明,人類的罪惡也連累了自然界,人犯罪不但使自己失掉了原來的聖善純潔,而且也使自然界失掉了原來的和諧。
❖「一切受造之物,都一同歎息,同受產痛」(22)──保祿在此還把自然界人格化了,描繪得如同一個產婦,同人類一起歎息,一同受生產之苦。「歎息」和「產痛」暗含一種喜樂的希望(若16:21),因為直到吾主耶穌再來,世人和萬物都像在受產痛。然而產痛卻預兆着新生命的來臨。這來臨的新生命是人類的復原,也是萬物的復原。但我們只知萬象更新是必然的事,至於怎樣更新,卻不得而知。
❖「不但是萬物,就是連我們已蒙受聖神初果的人,也在自己心中歎息,等待著義子期望的實現,即我們肉身的救贖」(23)──比受造之物更加歎息和切望的,就是已經成義並已蒙受聖神的人。他們為何還要歎息和希望呢?那是因為信友現今只蒙受了天主「聖神的初果」。聖多瑪斯(St. Thomas Aquinas 1225-1274)解釋這句話說:因為只是我們的靈魂脫離了罪惡和蒙受了聖寵,至於我們的肉身還沒有戰勝死亡和相繼而有的朽壞,也就是保祿自己所說的,我們還沒有獲得「我們肉身的救贖」(Super Epistolam B. Pauli ad Romanos lectura VIII, 5)。
❖「聖神卻親自以無可言喻的嘆息,代我們轉求」(26)──聖神有見我們的軟弱,也親自來幫助我們,為我們熱切祈求(26-27),以堅定我們必獲光榮的信念。祈禱時,我們從何處說起呢?基督徒的祈求出自另一泉源,就是聖保祿所稱的「嘆息」(stenagmo,j – stenagmos),1)即受造之物「產痛」(22)的「嘆息」。2)這也是我們「等待我們肉身的救贖的嘆息,因為我們得救,還是在於希望」(23-24)。3)最後是聖神自己那「無可言喻的嘆息」,他「扶助我們的軟弱,因為我們不知道我們如何祈求才對」(26)。
❖「那洞悉心靈的天主,知道聖神的意願是什麼,因為他是按照天主的旨意,代聖徒轉求」(27)──既然聖神為我們祈求,所求的必合乎天父的旨意,因為他不但住在我們心中,知道什麼是我們所需要的,而且也住在聖父和聖子的懷中。聖父聖子的旨意,也就是聖神的旨意,決不會錯誤。「轉求」(u`perentugca,nw – hyperentynchanō)是求恩祈禱的一種,「聖神卻親自⋯⋯代我們轉求,……按照天主的旨意,代聖徒轉求」。我們的父在我們求他以前,已知道我們的需要,但他等待我們祈求,因為他子女的尊嚴是在於他們的自由。因此,我們要聯同他的自由之神祈禱,好能真正洞悉他的心願。(教理2634,2736)
❖「天主使一切都有助於那些愛他的人⋯⋯獲得益處」(28)── 保祿在這裏給我們提示一端全心依賴天上慈父的道理:天主使一切事,不論是順境逆境,都協助愛慕天主的人成全善事,使他們得神益,或為相幫他們獲得永生。保祿更在「愛他的人」下附加「就是使那些按他的旨意蒙召的人」(28b)。保祿在此說明,天主願把永遠的光榮,賜給那些按自己的旨意所召選的、且愛慕他的人(弗1:11; 3:11;雅1:12)。保祿這話着重天主那種充滿慈父愛情的行為,但並沒有否認人應該盡力與天主的聖寵合作。可惜有些人卻依據這段經文,創立了離經叛道的「預定論學說」(predestinarianism)。
❖「他已預定:他所預選的人,要與他兒子的肖像相似,好使他兒子,在眾弟兄中作長子。天主不但召叫了他所預定的人,而且也使他所召叫的人成義,並使成義的人,分享他的光榮」(29-30)──保祿以五個過去不定時態動詞aorist,來形容天主的行動:
1)預知(proe,gnw – proegnō: knew beforehand):這預知就是說,天主認識那個人,必然也愛他(耶1:5);
2)預定(prow,risen – proōrisen: decided beforehand):天主要他所預定的人「與他兒子的肖像相似」:即信友效法耶穌,好能分享他的光榮(格後3:18)。這樣在蒙受永遠光榮的弟兄當中,耶穌便成了「長子」(prwto,tokoj – prōtotokos: firstborn;參看哥1:18;默1:5)。即是說信友蒙受光榮,是因耶穌寶血的功勞。
3)召叫(evka,lesen – ekalesen: called):是指天主怎樣實踐他的旨意。他召叫人作他的子女,如同召叫亞巴郎作萬民之父一樣(4:16-18)。
4)成義(evdikai,wsen – edikaiōsen: justified):就是天主叫人在基督內成為他的義子(3:21-26; 5:1-11)。
5)光榮(evdo,xasen – edoxasen: glorified):這是成義後的結果。這光榮雖然尚沒有完全顯露出來(23),但是必要得到它無疑,為此保祿用了過去不定式的動詞,尤言已經獲得一樣。
❖《天主教教理》引用這段聖經的話指出:所有基督徒,不論身分與地位如何,都被號召走向基督徒生活的圓滿及愛德的完美境界。眾人都蒙召走向聖德:「你們應當是成全的,如同你們的天父是成全的一樣」(瑪5:48)。 信友們要按照基督的恩賜,利用一切力量,以達到這一完美的境界,為使在一切事上服從天父的旨意,全心獻身於光榮天主及服務他人。如此,天主子民的聖德將要結出豐富的果實,一如教會的歷史上許多聖人的生活,清楚地証明的(教會憲章40,2)。(教理2012-2013)
❖天主為什麼預定他的聖子作「贖罪祭」,使我們脫離義怒、罪惡、死亡和法律呢?這全是為了表示他愛護我們的那種永無窮盡的愛情(羅1-8)。因此,保祿按他愛用的論証法推論出兩個結論:1)天主若保護我們,誰還能相反我們呢?2)他既把他的聖子為我們交出了,還有什麼捨不得賜給我們呢?(8:31-34)
❖「如果天主偕同我們,誰能反對我們呢?」(31)── 保祿以他豪邁奔放的語調,說出了他所堅信的事實,沒有比這話更肯定的了。這信念並非叫人放縱犯罪,而是要全心依賴天主的救恩,並度相應的生活(8:17只要我們與基督一同受苦,也必要與他一同受光榮)。
❖「天主既然沒有憐惜自己的兒子,反而為我們眾人,把他交出來」(32)──這話令我們想起天主對亞巴郎說的「因為你為了我竟連你的獨生子也不顧惜」(22:12,16;參看若3:16;若一4:10)。亞巴郎為愛天主願意犧牲自己的獨生愛子,成了天主為愛世人而交付自己的獨生愛子的預象。「這並不是說父寧要自己聖子的死亡,而是因為他不忍看到人類獲不到救贖。」(聖安瑟莫St. Anselm of Canterbury, Cur Deus homo?, 1, 9; LP 78)
❖「誰能控告天主所揀選的人呢?⋯⋯誰能定他們的罪?」(33-34)── 任何人不能控訴天主所簡選的人,能作這控訴的,只有天主自己。但是天主既使人成義,還能控訴人嗎?決不能。天主雖把審判人的全權交給了他的聖子(若5:22),但是現今在世界窮盡公審判之前,耶穌還不定人的罪。他「現今在天主右邊,代我們轉求」,他決不會定世人的罪,反而成了一個滿溢仁慈的泉源。
❖「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是困苦嗎?⋯⋯」(35)──保祿喜歡用希臘修辭學上的議論(diatribe),這方式多採用呼語法(apostrophe),以第二人稱來稱呼不在場的人物,多以設問、宣言或祈使來開始,指出對話者對問題有所誤解,或突顯出其錯誤的意見或邏輯,然後羅列一大堆弊端。保祿在這裏列出七個設問:「是困苦嗎?是窘迫嗎?是迫害嗎?是飢餓嗎?是赤貧嗎?是危險嗎?是刀劍嗎?」然後以37節的事實:「然而,靠著那愛我們的主,我們在這一切事上,大獲全勝」,把它們完全推翻。上列的七種現世的試探,都無能為力,反而這試探給他們一個機會,證明他們實在真愛耶穌,使他們在耶穌內「大獲全勝」。基督徒在巴力斯坦和別的地方遭受過窘迫,教會直到耶穌第二次來臨不斷會遭到迫害。
❖「無論是死亡、是生活⋯⋯都不能使我們,與天主的愛隔絕,即是與我們的主基督耶穌之內的愛隔絕」(38-39)──這兩節繼續回應35節的設問「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保祿以一種積極的口氣,提出了九種「能力」,並斷定這九種「能力」也無法叫我們與「我們的主基督耶穌之內的愛相隔絕。」保祿在這裏所提到的「能力」,有可能是指人對大自然能力的崇拜。「死亡」(qa,natoj – thanatos)和「生活」(zwh. – zōē),可以指希臘神話中操控生死之神;「天使」(a;ggeloi – angeloi)指普通的天使,「掌權者」(avrcai. – archai)指總領天使;「現存的」(evnestw/ta – evestōta)和「將來的」(me,llonta – mellonta)指現今將來的環境,或是指人用占星學問未來吉凶;「有權能者」(duna,meij – dynameis)通常是指天使,也可能指自然界的力量,因新約時代也流行把天使學與占星學混為一談;「崇高」(u[ywma – hypsōma)和「深遠」(ba,qoj – bathos),是指天地所有的「空間」即受造之物或能力,也可能是指各天體在黄道帶上的位置變化,即人對星相學的迷信。在這九個名詞中包含了受造的萬事萬物。最後保祿還加上了一句說:「或其他任何受造之物」(tij kti,sij e`te,ra – tis ktisis hetera),好像願意說,耶穌的愛,從永遠到永遠常是超越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