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15:1-13 基督拯救了眾人,包括猶太人和外邦人。
1我們強壯者,該擔待不強壯者的軟弱,不可只求自己的喜悅。2 我們每人都該求近人的喜悅,使他受益,得以建立,3 因為連基督也沒有尋求自己的喜悅,如所記載的:『辱罵你者的辱罵,都落在我身上。』4 其實,凡經上所寫的,都是為教訓我們而寫的,為叫我們因著經典上所教訓的忍耐和安慰,獲得希望。5 願賜忍耐和安慰的天主,賞賜你們倣效耶穌基督的榜樣,彼此同心合意,6好一心一口光榮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天主和父。7 為此,你們要為光榮天主而彼此接納,猶如基督也接納了你們一樣。8 我是要說:基督為了彰顯天主的真實,成了「割損」的僕役,為實踐向先祖們所賜的恩許,9 而也使外邦人因天主的憐憫而去光榮天主,正如所記載的:『為此,我要在異民中稱謝你,歌頌你的聖名。』10 又說:『異民!你們要和他的百姓一同歡樂!』11 又說:『列國萬民,請讚美上主!一切民族,請歌頌他!』12 依撒意亞又說:『葉瑟的根苗將要出現,要起來統治外邦人;外邦人都要寄望於他。』13 願賜望德的天主,因著你們的信心,使你們充滿各種喜樂和平安,使你們因著聖神的德能,富於望德。
❖15:1-13一段不能視為前章論軟弱者和堅強者問題的結論,而實在是向歸依基督的猶太人和外邦人所講的一篇威嚴的勸言。無疑地,當保祿向執筆者口授這段經文時,他一定想到了在9-11章中所討論的那端有關猶太人的重要問題,因此他就如在11:15-24處一樣,以宗徒的身份,力勸凡信仰耶穌的人,都要一心一德不分彼此地在基督內光榮天主。
❖「我們強壯者,該擔待不強壯者的軟弱,不可只求自己的喜悅」(1)──「強壯者應該擔待(亦有忍耐和容忍的意思)不強壯者的軟弱」,只有這樣才可以滿全基督的法律(迦6:2)。不但不可求自己喜歡,反該效法耶穌的表樣,去求弟兄們喜歡,使他們獲得神益,並使所有的基督徒,強者也好,弱者也好,都該彼此建立。「建立」(oivkodomh, – oikodomē)(2)是指增加愛德,既然是增加愛德,自然也就是增加愛德所包含的一切美德了(格前14:12-26;弗4:29和格前13章)。
❖「我們每人都該求近人的喜悅⋯⋯因為連基督也沒有尋求自己的喜悅」(2-3)──常去尋求弟兄們的喜歡和神益,誰也知道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這是主耶穌的善表和教訓。「連基督也沒有尋求自己喜歡,」反為救贖人類,他甘願領受了各種苦難和凌辱。保祿更引詠69:10的話:「辱罵你者的辱罵,都落在我身上」;古時的教會都視此聖詠為直接指默西亞的一首聖詠,因此新約的作者多次把它貼在耶穌的身上。保祿本來對於耶穌苦難和聖死的歷史認識得十分清楚(迦3:1),但他在這裡卻要引用舊約的預言來說明耶穌的苦難,可見另有目的:他願意信友明白:主耶穌是如何慷慨大方地服從了天父從永遠給他所定的命令,承行了天父的旨意,實現了他的計劃。
❖「凡經上所寫的,都是為教訓我們而寫的⋯⋯」(4-5)──保祿所指「經上所寫的」首先是指舊約而言,因為舊約的啟示對我們基督徒仍然有效(參看格前10:11),今更可引伸包括新約而言(教理121-122, 124)。保祿也曾給愛徒弟茂德說:「凡受天主默感所寫的為教訓、為督責、為矯正、為教導人學正義,都是有益的,好使天主的人成全,適合行各種善工」(弟後3:16-17)。聖經不僅記載了關於我們元首的事,也記載了關於我們妙身肢體的所有的義務,就是也教訓我們應該彼此忍讓,互相勸勉,懷著得救的希望。宗徒的這些話,證明舊約為基督徒仍然有永久的價值,並且以他引用舊約的方法,告訴信友們:耶穌基督是明瞭舊約的唯一神光(弟後3:16;羅1:2-3;希10章等)。不過只誦讀聖經,仍是不夠,魔鬼試探耶穌時也引用了聖經(瑪4:6),但卻不實行,所以我們還需要「因著經典上所教訓的忍耐和安慰,獲得希望。」天主賞賜我們忍耐、安慰、愛德,然後才能「倣效耶穌基督的榜樣」(5),同心合意地去光榮天主。
❖「好一心一口光榮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天主和父」(6)──「耶穌基督的天主和父」:是說天主是基督的「天主」,因為天主創造了基督的人性;天主又是基督的「父」,因為基督也是天主的聖子,是從永遠受生於天主聖父(參閱格後1:3;弗1:3;伯前1:3;詠2:7;希1:5等)。另一方面,現在我們所認識的「天主和父」,是耶穌基督給我們所講論的,不僅是舊約所啟的雅威/上主天主。
❖「你們要為光榮天主而彼此接納,猶如基督也接納了你們一樣」(7)──信友若不積極地接納他們的弟兄,他們的愛德不能稱為完全的愛德,因為他們還沒有效法耶穌以身作則所立的聖表:耶穌為光榮天主,欣然接納了凡是願意「悔改」,並信服福音的人,根本不問他是不是猶太人。他生為猶太人,奉天主差遣到世界上來,是為實現天主許給猶太人祖先的恩賜,但同時也是為使外邦人蒙受天主的憐憫,信從福音,和猶太人一起形成另外一個「新的以色列」——教會,去光榮天主聖父(弗2:14-22)。
❖「基督為了彰顯天主的信實,成了『割損』的僕役,為實踐那向先祖們所作的恩許,也使外邦人因天主的憐憫,而光榮天主」(8)──「割損的僕役」(dia,konoj peritomh/j – diakonos peritomēs)不是說耶穌做了受割損者——猶太人——的先知(申18:15),也不是說耶穌是心靈上受割損者——信友們——的救主;而是說耶穌是「天主的僕役」(dia,konoj tou/ Qeou/ – diakonos tou Theou),為實現天主所賜給的恩許;換句話說,天主不但給亞巴郎聖祖賜了恩許,並且也立了割損禮作為恩許的標記。按這恩許的深意,默西亞降世後,不但以民要獲得這恩許,外邦人也要獲得(迦3章)。由此可知保祿在此暗示:1)外邦人應記得基督降世行割損禮是為救贖外邦人;2)以民也要記得基督降世,不但是為救贖以民,也是為救贖外邦人,因為藉著割損所印證的恩許,不只限於以民,乃是普及於天下萬民。只有這樣,天主的名號才可受到合宜的光榮,且在普世大受顯揚。
❖「為此,我要在異民中稱謝你,歌頌你的聖名⋯⋯異民!你們要和他的百姓一同歡樂!⋯⋯列國萬民,請讚美上主!一切民族,請歌頌他!⋯⋯葉瑟的根苗將要出現,要起來統治外邦人;外邦人都要寄望於他」(9-12)── 保祿繼續在9-12節,依希臘通行本(Septuagint – LXX)引用詠18:50;申32:43;詠117:1;依11:1a-10。這些舊約的話都證明未來默西亞國的「新民族」,不只是以色列民族,而是包含天下萬民的新民族,換句話說,就是從萬民中因信德而蒙召選的「新以色列民族」。
❖「為此,我要在異民中稱謝你,歌頌你的聖名」(9)── 這句話出自詠18:50,這首聖詠是一篇記載達味脫險獲勝的感恩詩歌。達味晚年回想一生受上主的眷顧和拯救,由早期被撒烏耳追殺至登位後多次得勝強敵,以至脫離親子阿貝沙隆的暗謀。保祿引用這句話以証明:基督的救贖毫無差別地賜與選民和外邦人。達味本人及他統治外邦民族一事,只是基督神國的預像和象徵。
❖「異民!你們要和他的百姓一同歡樂!」(10)── 梅瑟離世前歌頌天主,念了一篇很長的讚美詩(申32:1-52),而這句話是出自這詩篇的43節,原希伯來文本作「萬國,你們應向他的百姓祝賀!」希臘譯本改作「異民!你們要和他的百姓一同歡樂!」保祿引用希臘譯文,以特顯出外邦人──「異民」與天主的選民──「他的百姓」一起,同因基督的救恩而「一同歡樂」。
❖「列國萬民,請讚美上主!一切民族,請歌頌他!」(11)── 這句話引自詠117:1。這首只得兩節的精短聖詠,多次在結束誦念其他聖詠時,用作一個隆重莊嚴的光榮頌(doxology),或用作聖殿禮儀開始和結束時的讚歌。保祿引用它來指出,在天主奇妙的計劃中,外邦人與猶太人──「列國萬民⋯⋯一切民族」,都有分於天主在基督身上所顯示的「仁愛和忠誠」(tm,a/w< ds,x, - ḥesed we’emet)(詠117:2)。 ❖「葉瑟的根苗將要出現,要起來統治外邦人;外邦人都要寄望於他」(12)── 這句引自希臘譯本的依11:1a,10。「葉瑟」是達味的父親,依撒意亞不但說默西亞是達味的後裔,還說他將是生於微賤的達味王室的一位。「嫩枝」(rj,xo - ḥoter || LXX r`a,bdoj - rhabdos)、「幼芽」(rc,nE - netzer || LXX a;nqoj - anthos)「根苗」(羅15:12 r`i,za - rhiza)不是生於一棵茂盛的樹,而是生於一個被砍倒地樹幹。在依10章中,亞述像一株聳立的大樹,被天主伐倒了,再沒有復興的希望(10:33-34)。選民雖然也像被砍斷的樹木,但是由於天主的決定,這個被砍斷的軀幹(選民),將成為萬民救恩的施與者,絕對不會滅亡,她有復興和榮耀的希望。選民的復興完全有賴於葉瑟樹幹上生出的「嫩枝」,換言之,即有賴於由達味後裔而出的默西亞。在天主地上的神國內,默西亞將樹立有如一面召集眾人歸向他的旗幟:不但選民要歸向他,就是天下萬民也要聚集到他那裡。默西亞將召集選民和異族,使之皈依天主,並使他們藉自己的功勳獲得救恩。 ❖「願賜望德的天主,因著你們的信心,使你們充滿各種喜樂和平安,使你們因著聖神的德能,富於望德」(13)──這段話綜合了9-11章,及14:1-15:13所討論過的,可謂一個總綱。信友們倘能保持堅固的信心,天父會藉著所賞賜的聖神的德能,使他們充滿喜樂與平安,滿懷永「不叫人蒙羞」的希望(5:4-5)。望德與「喜樂和平安」,應是基督徒的特徵。 ❖ 信友「因著聖神的德能,富於望德」:望德是人充滿聖神的表徵。聖人藉這聖神賦與望德,有能力使其生活充滿喜樂和幽默感。聖人滿懷望德,照亮別人,同時不會脫離現實。基督徒的生活是「聖神內的喜樂」(羅14:17)。按聖多瑪斯說:「在仁愛之後,自然就有喜樂。凡愛者皆因與所愛者結合而喜樂。(⋯⋯)故此,喜樂隨在仁愛之後」(Summa Theologiae, I-II, q. 70, a. 3)。我們領受了美妙的天主聖言,「在許多苦難中,卻懷著聖神的喜樂接受了聖道」(得前1:6)。若我們允許上主幫助我們擺脫舊我,並改變我們的生命,那麼我們便能遵行聖保祿的勸勉:「你們在主內應當常常喜樂,我再說:你們應當喜樂!」(斐4:4)。(教宗方濟各《你們要歡喜踴躍》Gaudete et exsultate,122) 這種喜樂,是共融生活的喜樂,是分享和參與的喜樂,因為「施予比領受更為有福」(宗20:35),而且「天主愛樂捐的人」(格後9:7)。手足情誼會提高喜樂的能力,因為它使我們能夠為別人的益處歡欣:「應與喜樂的一同喜樂」(羅12:15)。「幾時我們軟弱,而你們有能力,我們才喜歡」(格後13:9)。反之,如果不學習為別人的益處而歡欣,而只是注目於自己的需要,那麼生活將會缺乏喜樂。(教宗方濟各《你們要歡喜踴躍》Gaudete et exsultate, 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