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祿家書】羅馬書 Ep 06 – 羅3:21-31

by Keith Fung
2023-06-17

21現在,天主的正義,已在法律之外,顯示出來。法律和先知,也為此作證:22就是天主的正義,因對耶穌基督的信德,毫無區別地,賜給了凡信仰基督的人。23因為所有的人,都犯了罪,都失掉了天主的光榮,24所以,眾人都因天主白白施予的恩寵,在耶穌基督內,蒙救贖,成為義人。25這耶穌即是天主所公開立定,使他以自己的血,為信仰他的人,作贖罪祭的;如此,天主顯示了自己的正義,因為以前他因寬容放過了人的罪,26為的是在今時顯示自己的正義,叫人知道他是正義的,是使信仰耶穌的人成義的天主。27既是這樣,那裡還有可自誇之處?絕對沒有!因了什麼制度而沒有自誇之處呢?是因法律上的功行嗎?不是的!是因信德的制度,28因為我們認為:人的成義,是藉信德,而不在於遵行法律。難道天主只是猶太人的天主嗎?不也是外邦人的天主嗎?是的,也是外邦人的天主!30 因為天主只有一個,他使受割損的由於信德而成義,也使未受割損的憑信德而成義。31 那麼我們就因信德而廢了法律嗎?絕對不是!我們反使法律堅固。

❖人獲救與成義的唯一方法:憑着信德,藉耶穌寶血救贖的功勞,人才能成義而得救。人得救並不憑人自己的作為,也不憑人依賴自己守什麼法律,也不憑人的知識學問,只憑人虛心受教,全心信賴天主,因為「成義」是天主白白施給人的恩寵。這就是保祿在這裡討論「法律的制度」與「信德的制度」的分別(27)。

❖「現在,天主的正義,已在法律之外,顯示出來⋯⋯」(21)──天主在過去舊約的時代讓罪過和死亡統治,作為對人的懲治(1:18; 2:5),但在「現在」新約時代(21-26)「天主的正義已⋯⋯顯示出來」。但這「正義」並不是屬於實踐梅瑟法律而來的正義,即法利塞人所相信藉嚴格遵守梅瑟法律的規定,可令人在天主前成為義人。相反,這「天主的正義」全是「在法律之外」,即是白白發自天父的慈心,雖然它仍與舊約的恩許有密切的關連(迦3)。「法律和先知,也為此作證」,即舊約預言默西亞及他的工程。

❖「天主的正義,因對耶穌基督的信德,毫無區別地,賜給了凡信仰基督的人。因為所有的人,都犯了罪,都失掉了天主的光榮,所以,眾人都因天主白白施予的恩寵,在耶穌基督內,蒙救贖,成為義人。這耶穌即是天主所公開立定,使他以自己的血,為信仰他的人,作贖罪祭的」(22-25)──這段有三個保祿慣用的主要名詞:「天主的正義」、「贖罪祭」、「信德」。我們首先要明白它們的真正含義。
1)「天主的正義」(dikaiosu,nh qeou/ – dikaiosunē theou)是指天主拯救人類的仁慈而言,因為這正符合天主的本性,故說這是「天主的正義」。注意英語用 ‟righteousness”(= conformity to what one should be),而不用‟justice”(= being fair and impartial);兩者在希伯來舊約聖經中都用 qd,c, – tzedeq。
2)「贖罪祭」(i`lasth,rion – hilastērion)這名詞是由希伯來文的 t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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