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二十主日
箴言 9:1-6
厄弗所書 5:15-20
若望福音 6:51-58
今天主日福音讀經記載耶穌對人們說的話:「我就是從天降下的生命之糧;誰若吃了,必要活到永遠。我所要給的食糧,就是我的肉,為使世界獲得生命。」曾經有一段很長的時間,令我十分費解。當我第一次讀這段聖經的時候,我的反應和當時聽到耶穌說這話的人一樣:「這個人怎能把自己的肉給我們吃呢?」
在聽過很多道理和參加過很多退省以後,我才明白到這句話在現實裡的意思。通過聖體聖事,我們不是吃祂的肉和飲他的血嗎?
我記得自己年少時準備初領聖體,我們學到領聖體就像歡迎一位重要的客人來到家裡,我們要清潔房子來預備。所以在領聖體之前,我們一定要潔淨自己的心,不被罪惡玷污,才堪當聖體內的耶穌臨在我們心中。如果我們這樣做,耶穌承諾的報酬是豐厚的 「誰吃我的肉,喝我的血,必有永恆的生命;在末日,我要使他復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