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婦的盟約融入天主與人類建立的盟約中」

by May Tam
2015-10-04
常年期第二十七主日

創世紀 2:18-24


希伯來書 2:9-11


馬爾谷福音 10:2-16


我記得很多年前,看過一部名叫The Last Married Couple in America (譯:美國最後一對夫妻)的電影。 那是一部喜劇,故事說及一對夫婦,當他們認識的每一對夫婦都分開了,他們對自己的婚姻也開始存疑。 今日的福音提醒我們婚姻的起源和婚姻的建立者,婚姻是「由造物主所建立」(GS 48一段,參考 谷10:9) 。天主在衪神聖的計劃和創世的次序中,給了婚姻意義。婚姻的共同和永恆特徵存在於不同文化和社會內,及各種形式的婚姻中 (參考 天主教教理1603) 。

讓我們重溫天主教信仰真正的婚姻觀念。 <聖經> 由一男一女的創造展開,表達了非常積極和正面的婚姻觀。 他們不單是伴侶或夥伴,他們是彼此的骨肉 (創2:23),生活在互愛、 尊重和共融中。 這種婚姻結合還要求不可拆散,又要忠貞不渝,並且懷有對生育開放的心態 (天主教教理1643, FC13) 。在舊約聖經中,天主與選民的關係,主要是通過先知,以盟約和配偶的語言來描述 (依54,62;歐1-3;耶2-3,31;則16,23;雅歌) 。 這標誌著婚姻關係本質上是盟約,「夫婦的盟約融入天主與人類建立的盟約中」(天主教教理1639) 。這是為新郎耶穌基督要建立的,新而永久的盟約作準備,祂 (若3:29;瑪9:15,25:1) 邀請我們參加「羔羊的婚宴亅(默19:7,9,21:9) 。

聖保祿給厄弗所人的書信 5:21-32 (MD23)最能以婚姻來比喻基督救贖之愛的真義 。「 兩位領洗者之間的婚姻被主基督提升到聖事的尊位」 (Arcanum 23,天主教法典1055條) ,因此基督徒的婚姻,是神聖的,是基於教會的。 婚姻是神聖的,由婚姻創立者親自確認和聖化,並賦予恩典和祝福。婚姻基於教會,因為它是一個在信仰團體面前,彼此同意和承諾相互奉獻(GS22, TOB) 的有型可見的象徵,反映着天主聖三愛與共融的本質。「基督把自己奉獻給祂心愛的配偶 (教會) 這偉大奧跡, 把我們帶回受造的天地萬物中,回到造物主天主,回到天主聖三的奧跡,在愛內的三位一體,是所有愛和結合的根源」(Peter Elliott) 。

在電影中那表面上看似可笑的現象,其實是一場悲劇,源於對婚姻結合的不明確或錯誤觀念的悲劇 (參考 Arcanum 27) 。 純粹依靠感情和情緒的愛是不可靠的,會隨著時間而改變和被侵蝕。 愛是忠誠的承諾,正如上主承諾忠於衪的盟約和衪的子民 (申7:8-9;第後2:13;希10:23;詠86:15;哀3:22-23) 。 讓我們不要像電影裡的那對夫婦,不要偏離婚姻的真義,要堅守當日我們說「我願意」時所許下的承諾。

附註
GS: 喜樂與期望 (論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憲章,梵二大公會議,1965)
FC: 家庭團體 (教宗若望保祿二世1981宗座勸諭)
CIC: 天主教法典 (1983)
Arcanum基督徒婚姻 (教宗通諭 教宗良十三世, 1880)
TOB: 身體神學 (教宗若望保祿二世)

Peter Elliott: What God has Joined: The Sacramentality of Marriage, Homebush: NSW; St. Paul Publications, 1990, P.4.

其他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