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誰值得我們完全的,無條件的順服?

by May Tam
2016-09-04
常年期第二十三主日

智慧篇 9:13-18


費肋孟書 9-10, 12-17


路加福音 14:25-33


提起「福音激進主義」, 往往令人皺起眉頭和作出許多不同的反應。有人會認為這是世俗和聖經用語之間的錯配,有人會作出不同的解讀, 而這些解讀,通常都是錯誤的。在現今世代, 「激進」這詞, 通常令人聯想起「革命性」, 一些極端, 激烈和負面的事情。將「激進」套用在福音上確實很不尋常, 但從某些觀點來看,福音事實上是相當激進的,主要是因為耶穌的訊息非常前衛。除此以外,我認為另外兩點都符合這個形容詞。首先是耶穌的行為,態度和行動都是頗為激進的; 此外,祂的要求是如此徹底。祂不只要求指定的人如此,而是跨越時空地,要求所有信徒都如此。

讓我們從今天的福音讀經來看上述的論據是否合理。為了要清楚理解讀經當中的意義和取向,我們要先了解希伯來文是不善於表達對比的。在這種情況下,「惱恨」是相對性,沒有絕對憎恨的意思。耶穌的意思不是情緒上的排斥,或是對自己或家人的厭惡感覺。它只是意味著我們絕不能讓我們對自己和家庭的愛, 高於對天主的愛。事實上這是天主自己所訂立的第一條誡命(申6:5)。耶穌只是進一步加強天主的說話, 使成為我們日常生活的概念。那麼,這樣的說明是否激進?按字面來說, 確實是激進。但真正激進的是耶穌自己 -- 敢於淡化家庭關係的重要性,來彰顯我們與天主的關係才是至為重要。

當耶穌坦率地告訴祂的追隨者, 他們要為追隨祂而付出代價時, 耶穌的激進特徵便繼續表露無遺了。門徒要做一個謹慎的抉擇,選擇耶穌,將祂放在個人生活的中心,一切都要以祂為優先。這是從一開始就需要慎重考慮的, 因為一旦決定了, 便沒有退路。門徒在衡量代價以後,仍然義無反顧地跟隨耶穌,這種行為便往往被世人認為是「激進」。

很明顯,祇有耶穌才有理由要求跟隨祂的人棄絕,斷絕與他人的關係,放棄所有。要和祂建立這獨特的關係,我們要徹底委身順服:做祂的門徒,跟隨祂的足跡,使自己配做祂的門徒。要求信徒無條件的委身順服並完全忠信確實是激進的。但能夠作出這些要求的人,也就意味著祂就是根源,一切的起源,是我們存在的因由和滋養。除耶穌外, 還有誰有資格這樣說?「福音激進主義」不僅適用於耶穌的訓誨,也適宜用來形容祂這個人。它是我們基督徒生命的核心。要做忠實的基督徒, 一定要準備好, 亳無保留地來接受這項挑戰。

過往的同一聖言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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