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年(路加) 常年期第廿三主日:貫徹始終的門徒

by 吳智勳神父
2016-09-04
常年期第二十三主日

智慧篇 9:13-18


費肋孟書 9-10, 12-17


路加福音 14:25-33


今日的福音發生在耶穌講完一連串有關天國的言論後,走向耶路撒冷的途中,祂再重複說明作祂門徒的代價,並以兩個比喻,提醒門徒必須考慮清楚,而且要貫徹始終。

福音記載「許多人與耶穌同行」,同行者並不表示他們就是耶穌的門徒。同行者的動機複雜,有些是有政治野心的,有些是為物質利益的,有些只是湊熱鬧的。耶穌在短短兩三年間已名滿天下,既懂治病,又能驅魔;不但詞鋒凌厲,使對手啞口無言,又能增添食糧,解決飢餓問題,故此是個理想的領導人物。有復國野心的,希望耶穌趕走羅馬人,恢復全盛時期的以色列王國;為物質利益的,希望耶穌解決他們的衣食問題,脫離貧困的生活;那些好奇湊熱鬧的,特別常被人看輕的加里肋亞人,很想看看一位自學的同鄉,如何深入腹地,挑戰學富五車的當權人,他們樂於跟隨祂往耶路撒冷去目睹這場世紀之戰。

耶穌沒有利用當時人數眾多的同行者為自己壯聲勢,反而用嚴厲的話去強調門徒的代價:

(一)認清優次:耶穌認識自己的身份,故要求門徒把祂放在最高的位置,甚至超過自己及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兄弟姊妹。以色列人早知道要全心、全靈、全意愛天主在萬有之上,耶穌正是要求跟隨者如此愛祂。原文用了「惱恨」一詞,更具震撼性。耶穌並沒有叫人不愛父母及家人,祂要門徒認清優次所在,發生衝突時,人應為了最高的優次而犧牲較低的價值。

(二)門徒要付出極大的犧牲:耶穌形象化地用十字架的痛苦去形容犧牲的程度。今天的十字架往往是美的象徵,不少新潮人士以此為裝飾品。但在耶穌的時代,十字架是極殘酷的刑罰,比中國的凌遲、炮烙等酷刑有過之而無不及。這是羅馬人加諸被統治的人身上的極刑,一般人都非常害怕。耶穌說這話時,群眾一定鴉雀無聲,心寒戰慄,明白要求的嚴厲。

跟著耶穌用「建臺」與「交戰」兩比喻,強調門徒必須考慮清楚,不要憑一時衝動而行事。建築商為了利益,國王為了戰勝,尚且考慮清楚,不做蝕本生意,不打無把握的仗,基督徒應比他們更認真、更嚴肅地考慮,否則半途而廢比不做更浪費。

福音的話對我們仍具刺激作用。基督徒(包括天主教徒、基督教徒、東正教徒)佔了世界人口三份之一有多,與基督同行的人的確不少,但有多少真正是祂的門徒?昔日很多人懷著不正當的動機與耶穌同行,今日又何嘗不是?多少操守甚差的政客在大選前頻頻出現於教會圈子中,多少父母在子女進了教會名校後不再在聖堂出現,幸好今天少了為了吃教或為了墳地而領洗的教徒。福音中耶穌三次說那些不願犧牲的、未能把耶穌放在最高優次的「不配做我的門徒」。為那些別有用心的、不認真的、遊戲人間的,耶穌嚴肅地、簡單地說:「你不配!」

耶穌並非一個全無幽默感的人,不過碰到重要時刻,祂會鄭重的宣示天主的意思。祂要求門徒認識祂天主性的身份,必須全心、全靈、全意愛祂,把祂放在一切之上。因此,追隨祂是一件嚴肅的事情,容不下不守清規、左右逢源、本小利大、取巧型、漫畫型的基督徒,好像一位虔敬的佛教徒,不會太賞識常吃狗肉的濟公一樣。十字架是要放在肩上的,而非放在胸前的裝飾。除非我們曾為耶穌付出代價,我們不會明白今日福音的話,也未算是耶穌的門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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