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說,「你們就是這些事的見證人。」(路 24:48)

by Shiu Lan
2021-04-18
復活期第三主日

宗徒大事錄 3:13-15,17-19


若望一書 2:1-5


路加福音 24:33,35-48


耶穌在死後的第三日復活了,並顯現給瑪利亞瑪達肋納。祂向她致候,稱她為 「瑪利亞!」,她便立刻認出了耶稣 (若20:16)。

當天稍後,耶穌又顯現給祂的兩位門徒, 他們愁眉苦臉,在前往一個名叫厄瑪烏的村莊的途中。他們本來希望耶穌能夠把以色列人從羅馬政權的壓迫中解救出來,可是,耶穌卻被釘在十字架上,而在祂死後第三天,連遺體都不見了(空墳),他們的希望徹底破滅 (Ref. Ignatius Catholic Study Bible)。當耶穌 「把全部經書論及祂的話,都給他們解釋了」,他們的心便「火熱」起來(路 24:32)。他們的眼睛開了,在分餅時,認出了耶穌,但祂卻「由他們眼前隱沒了」 (路 24:31)。於是他們立刻起行,回到耶路撒冷,並把發生在路上的一切,告訴宗徒們和他們的同伴。

兩人正在講述的時候,耶穌站在他們中間,展示祂的釘孔,證明祂復活了的身體和前幾天被釘在十字架上的,是同一個身體。「你們摸摸我,應該知道:鬼神是沒有肉軀和骨頭的,而你們看我,卻是有的」 (路 24:39)。在喜樂中,他們不敢相信,卻仍然驚訝,耶穌便問他們拿一些吃的。「他們便給了他一片烤魚,祂就接過來,當他們面前吃了」 (路 24:42-43) 。

從祂在人眼前隱沒,到祂顯現給不同的人 (路 24:34);到直接審視傷口 (若 20:27) ;到本主日的福音讀經中,祂當着宗徒和他們的同伴面前,吃了一片魚 (路: 24:43)。耶穌復活的證據已經是無可懷疑的 (參 Ignatius Catholic Study Bible) 。「祂藉本身天主性的能力使自己復活」(天主教教理 649)。自復活的那一刻開始,基督的身體獲享光榮,直至永遠,其新而超自然的特質,就是證明 — 穿過關着的門戶 (若 20:19);隨意消失 (路 24:31);不再受時間、空間和大自然的規律所約束。被賦予這些屬靈的特性,基督復活了的身體,仍然是真正的實體,卻不再是塵世的,現在,祂的人性永不腐朽 (參 Ignatius Catholic Study Bible) 。

亞肋路亞,基督已死,並復活了。伯多祿在若望陪伴下,在耶路撒冷向以色列人發言道 「我們就是 ⋯見證人」(參 宗 3:15)。而在《讀經二》若望宣講道, 「誰若遵守【耶穌】的話,天主的愛在他內纔得以圓滿;由此我們也知道,我們是在祂內」(若一 2:5) 。在本主日的彌撒聖祭中,當我們「歡呼天主」,「歌頌祂聖名的光榮」和「獻給祂輝煌的讚頌」時,讓我們祈禱,在天主的指引下,自己可以在祂的愛內,得到圓滿 (進堂詠 詠 6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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