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祿家書 】19)格前12:3b-7,12-13 我們都因一個聖神受了洗,成為一個身體(甲乙丙五旬)

by Keith Fung
2021-05-29

除非受聖神感動,沒有一個人能說:「耶穌是主」。神恩雖有區別,卻是同一聖神所賜;職分雖有區別,卻是同一的主所賜;功效雖有區別,卻是同一的天主,在一切人身上,行一切事。聖神顯示在每人身上雖有不同,但全是為人的好處。就如身體只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身體所有的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體;基督也是這樣。因為我們眾人,不論是猶太人,或是希臘人,或是為奴的,或是自主的,都因一個聖神受了洗,成為一個身體,又都為一個聖神所滋潤。

這是五旬節當日彌撒的讀經(甲乙丙年同)

❖格前12-14章是保祿專論「神恩」(ca,risma – chárisma)的地方,其中格前12-13分別在五旬節和常年期丙年第二至第四主日誦讀。不過格前14集中討論「先知之恩」(profhtei,a – prophēteía)與「語言之恩」(glwssolali,a – glossolalia),這是格林多教會特有的問題,今日教會的彌撒讀經沒有把這章包括在內。

❖「除非受聖神感動,沒有一個人能說:耶穌是主」(3b)──這是辨別神恩(或稱奇恩)由來的基本準則,凡明認「耶穌是主」的,即是來自聖神,否則,便是來自魔鬼。若望也說:「你們憑此可認出天主的神:凡明認耶穌為默西亞,且在肉身內降世的神,便是出於天主;凡否認耶穌的神,就不是出於天主,而是屬於假基督」(若一4:2-3)。保祿甚至很大膽地列出同一的逆定理:「沒有一個受天主聖神感動的會說:耶穌是可詛咒的」(3a)。今在主日讀經中刪去此節,非因它並非來自聖默感而寫的,而是因為我們連提起這事也不願意。

❖「神恩雖有區別,卻是同一聖神所賜;職分雖有區別,卻是同一的主所賜;功效雖有區別,卻是同一的天主,在一切人身上,行一切事」(4-6)──外教人為求得各樣的恩惠,投奔許多神明;但信友當以惟一的天主為一切恩寵的泉源。天主賜給人不同的恩惠,是要人用此恩惠,謀求教會的利益,決非為了利己,而藉以自豪,所以保祿在此嚴厲責斥格林多信友的這種妄想和自豪。4-6節就是從三方面來觀察這些天主的恩賜或德能。1)稱之為「神恩」(ca,risma – chárisma),因為是直接由聖神分施與人的;2)稱之為「職分」(diakoni,a – diakonia),是因為它們是為給信眾服務所賜的神恩;3)有些神恩尤其以顯眼的「功效」(evne,rghma – enérgēma)見稱,它們則歸屬於天主聖父,(如奇蹟、療愈病人,管理信友等),可是這些奇蹟常是藉聖子和聖神而發顯的(7:6;弗1:11; 4:6)。由此可知全教會的生活與天主聖三有極密切的關係(格後13:13;弗4:4-6;瑪28:18-19)。教會既然同天主聖三密切結合,信友也當彼此密切結合。保祿跟著闡釋一些格林多教會常見的神恩(8-11),在彌撒讀經集中完全省略了。

❖「就如身體只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身體所有的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體;基督也是這樣」(12)── 保祿在這裡把教會和人身相比,以證明聖神分賜的各種神恩是為全教會的利益。原來教會就是基督的身體(6:15)。身體得以組成,得以保存,有賴每一肢體盡量發揮自己的作用。若是某一肢體與其他肢體相聯繫,能協助其他肢體,那肢體才有價值。同樣教會的組成和存在也是賴全教會的每一信友的互相聯繫和互相援助。保祿的這個觀念,無疑的是他在往大馬士革路上由神視中親自得來的(宗9:4-5「我是你所迫害的耶穌」),從此時起,保祿就明白了基督與自己的信徒是怎樣的密切結合,基督和教會怎樣共組成了一個有機體,一個妙身(羅12:4-5;迦4:19;哥1:18-24; 2:19;弗1:23; 4:12-16),就如保祿在他的書信中再三說的,信友是在耶穌基督內生活,在基督內共同組成一個身體。為此,保祿在12節說:「就如身體只是一個……基督也是這樣」,即是說基督也將一切信友與自己結合一起,猶如許多肢體共成一個身體一樣。

❖「因為我們眾人,不論是猶太人,或是希臘人,或是為奴的,或是自主的,都因一個聖神受了洗,成為一個身體,又都為一個聖神所滋潤。」(13)── 教會的這個神妙身體是藉聖洗聖事由聖神所形成的(迦3:27-28)。信友們既然在教會內共同結合為一體,以往的一切對立,不管是宗教的對立(如猶太人和希臘人即外教人),或是社會的對立(如奴隸和自由人),一概都取消了(迦3:28;哥3:11),凡是信友都藉聖洗聖事由聖神的生命之泉飲了活水(若4:13-14; 7:37-39;弗4:4-6)。「又都由一個聖神所滋潤」一句,也可能暗示堅振聖事,因為傳統上,堅振是與聖洗聖事同領的。

分段節目類別
語言

相關資訊

其他音頻分段節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