譴責不能達成的,愛可以達成

by Shiu Lan
2017-06-11
天主聖三節

出谷紀 34:4-6,8-9


格林多後書 13:11-13


若望福音 3:16-18


從天主聖三節主日的福音讀經,我們聽到天主聖父、聖子、聖神是愛,「其實,天主派遣子來到世上,不是為審判世界,而是為使世界藉祂而得救」(若3:17)這聖經章節裡「審判」這兩個字,於我而言,是當頭捧喝。雖然世界罪孽頗重,但天主沒有審判我們,放棄我們; 祂仍然要救贖我們。天主對世界的愛, 對我們每一個人的愛,是可等偉大!

當我自我反省時,我發覺自己經常毫不猶疑地譴責別人。就算並非公開地譴責,我也會在心裡譴責那些看似為家庭、工作場所或社會帶來不幸及痛苦的人。當我譴責我的鄰人時,我是否真的知道那看起來負面的行動、不負責任的行為、自私和固執背後的真正原因? 可能我是不知道的。要是易地而處,我的態度又會有何改變? 除了表現出自己的成見和封閉的心靈,導致我未能認清那錯誤行動或行為背後的真相以外,那譴責是毫無價值的。那錯誤的行動或行為的背後卻可能是一個哀求,一個渴望被愛的哀求。這樣的譴責態度對任何人都沒有好處。

譴責不能達成的,愛可以達成。在讀經二,聖保祿勸告格林多人「要同心合意,要和睦相處。這樣,賜予仁愛與平安的天主必與你們同在。你們要以聖潔的親吻彼此問安」(格後13:11-12)。萬古長青的忠告,時至今天,仍然十分適用。

天主沒有審判我們,同樣地,我們也不應審判別人。讓我們在生命中的每一刻,努力活出耶穌在福音裡教導我們的,如何互相愛護和愛我們的鄰人。這可是知易行難的。在天主聖三節主日,讓我們向天主聖父、聖子、聖神祈求引導和得到力量,從自己開始,在身邊建立一個愛的團體,一個「主耶穌的恩寵,天主的慈愛,聖神的共融」與我們同在的團體 (格後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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